2025年10月12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兴山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管理路径优化研究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黄攀

本文以兴山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该地区确权登记工作的基本现状与突出问题。研究发现,由于兴山县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设计缺乏地域针对性、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职能部门在确权登记中存在政策与地方实际适配性低、执行体系协同不足的突出问题。据此,本文提出应构建弹性化政策实施框架、完善多主体协同的执行机制的优化路径,以提升确权登记质量与管理效率,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并为类似山区县域提供实践参考。

一、确权登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策与地方实际适配性低

国家层面制定的一户一宅政策在山区县域实施中面临显著的适配性问题。以兴山县为例,该县25度以上坡地占总面积比例达73%,属地质灾害高发区域。部分农户出于避险需要,在同一村集体内保留两处宅基地:一处作为日常居住,另一处则用于灾害应急。此类做法虽具有现实合理性,却因不符合现行一户一宅的刚性规定,导致副宅无法完成权属登记,形成合理不合法的制度困境。   

另一方面,既有政策对历史遗留宅基地的认定上缺乏清晰界定。特别是对1982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宅基地,现行文件仅原则性要求尊重历史,而未出台具体认证标准和操作细则,导致确权实践缺乏统一依据。兴山县在处理超过300宗历史宅基地纠纷中,基层人员往往依赖个体经验进行判断,自由裁量权过大,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还可能诱发二次矛盾,影响政府公信与政策权威。

(二)执行体系协同不足

从组织层面看,乡镇确权专项工作组存在明显的人力资源配置短板。全县8个乡镇平均仅设2名专职人员,却需承担登记审核、纠纷调解、政策宣传等多重职责,工作负荷远超合理阈值。例如2023年汛期,古夫镇确权人员被统一抽调投入防汛救灾,直接导致8个村的宅基地权属材料积压逾一个月,拖慢整体工作进度。人力不足与职能交叉问题,显著制约了确权登记的推进效率。

同时,第三方测绘服务与地方实际之间存在显著的技术适配落差。兴山农村普遍存在依山就势、梯级分布的宅基地布局传统,而测绘单位缺乏对本地地貌与民俗习惯的了解,机械采用平原导向的标准化测绘方法,致使宗地测绘结果与农户实际使用范围间出现较大偏差。需多次返工纠偏,不仅增加行政成本、延误工作时序,更易引发群众不满,甚至升级为投诉上访事件,对工作成效与社会稳定均造成负面影响。

二、问题成因分析

(一)政策设计缺乏地域针对性

一是兴山县作为典型山区县,其宅基地布局分散、灾害频发,农户因避险需求常形成多宅梯地式宅基地等地方适应性策略,却因政策刚性约束难以合法登记。尽管该县曾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山区宅基地确权补充细则》,但由于须经县、市多层审批等5个环节,全流程耗时长达2—3个月,导致政策响应严重滞后。二是政策设计与地方实际之间的脱节。山区宅基地因自然条件限制,普遍呈现碎片化、非规则分布特征,与平原地区集中连片的宅基地模式存在本质差异。当前政策未能提供分类指导或弹性认定标准,致使基层在政策执行中面临操作无据、裁量空间过大的困境,严重制约确权工作的实质性推进。

(二)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

一是在确权工作组织层面,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所与村委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尚未厘清,存在职能交叉与机制缺位并存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交叉管理多、明确主责少;临时协调多、长效协作少;责任追究多、激励支持少。例如,在处理宅基地四至界限争议时,需依赖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所的专业勘测支持。二是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滞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及乡镇政府之间的数据互通存在壁垒。信息传递主要依赖传统公文与人工对接,尚未建立统一、实性的数据共享平台,导致农户基本信息、测绘成果和权属资料等需反复采集、多头报送。

三、优化路径与具体对策  

(一)构建弹性化政策实施体系

针对山区宅基地分布零散、灾害多发等现实特点,应制定差异化的一户一宅认定标准。因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移民等合理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情形,通过分户析产、等价置换等方式完成确权登记,从制度层面化解合理不合法矛盾。对于历史遗留宅基地,应明确以村民议事会集体认定+专业机构实地勘查为核心认定方式。针对1982年以前建成的老宅,可简化证明要件,采用两证一议模式(即宅基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将审批周期控制在1个月以内,切实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效率,为基层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二)完善多主体协同的执行机制

建立“1+3+N”工作专班机制,每个乡镇由1名自然资源所业务骨干负责技术统筹,3名乡镇干部专职协调跨部门及村社工作,同时吸纳若干名退休村干部、乡村能人等本地人士参与。借助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有效协助权属调查和纠纷调解工作。推行周例会+月通报制度,每周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测绘偏差、资料缺失等操作性问题,每月对各乡镇工作进展进行量化评价和公开通报,形成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的良性工作机制。在昭君镇、古夫镇试点设立确权专员岗位,选聘熟悉当地情况、群众威信高的退休干部担任专员,专职负责权属核实和争议调解,充分发挥其本土经验优势,提升纠纷调解效率,加速确权工作整体进度。

四、结语

通过上述措施的系统实施,在提升兴山县宅基地确权登记管理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等方面将会有所改进,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