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6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用好信用门栓 提升监管效能 ——湖北襄阳市人社局倾力打造有余度的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田伯韬  王峰  肖哲 


    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信用缺失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修复工作,有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有助于实现企业与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湖北襄阳市人社局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创新信用应用,培植信用文化,完善信用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营造了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了有余度的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信用应用,

减轻企业兴业负担

    “人社部门实施的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存,缓解了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压力,让我们尝到了诚信经营的甜头!”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起襄阳市的营商环境总是赞不绝口。

    国家部委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有关规定出台后,襄阳市人社局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农民工权益,以信用应用开发金融服务产品,出台《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第三方担保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暂行办法》,明确了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为第三方担保的具体形式,让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资本作为新要素,参与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减免和第三方担保代替缴存优惠配置中,执行与企业诚信等级挂钩的差异化缴存金额,让守法诚信企业在享受保证金打折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第三方担保的保费支出。《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已有252家守法诚信企业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释放政策红利2.09亿元,在筑牢工资保障支付防线的同时,有效释放市场活力,减轻了企业兴企负担。

    今年3月,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襄阳东津新镇项目(一期)工程,合同造价18.75亿元,依法应缴纳937.5万元工资保证金。考虑到该企业一直是守法诚信企业,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照《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第三方担保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暂行办法》规定,市人社局同意该公司在诚信减免的基础上,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现金缴存,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助推了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培植信用文化,

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用心守护信用名片,助力企业轻装上阵!”3月份以来,在襄阳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等对外服务窗口LED屏,随处可见“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积极申请信用修复”的宣传海报。该局着眼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各项制度刚性落实,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坚持以教育引导先行,着力营造诚信用工氛围,把信用教育、信用承诺、信用预警和信用修复等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构建起全流程信用管理与服务新体系。同时,该局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加大正反两方面信用典型宣传曝光,明示信用奖惩的厉害关系,重点给予企业信用建设指导,构建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文化环境。

    该局实行工资支付信用承诺,为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和工资保证金存储和维权信息公示等,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预留合理的时间空间;运用襄阳市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对制度落实进行线上信用预警,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去年以来,举办多期信用建设专题培训班,1200余名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参加集训学习;416个工程项目按承诺限时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有效节约了企业合规经营成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后,该局关口前移,主动上门开展制度覆盖执法服务,大力开展信用教育,推行信用承诺。襄阳智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主动承诺并及时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和工资保证金存储等制度,强化了企业守法诚信的意识,为企业提供了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实现了欠薪治理从被动执法向主动治理的转变。

完善信用监管,

提升企业监管效能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这是曾经受到惩戒后,某公司负责人的深刻感悟。襄阳市人社局积极推进信用与部门业务的协同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依规归集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基金监督、仲裁、法院等劳动保障案件信息,以及发改委、市场监管等企业信用信息,先后为10066家企业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分诚信等级形成“信用画像”。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根据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确定15项激励措施和52项惩戒措施,纳入“襄阳市联合奖惩系统”,将信用结果引入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设置“信用门槛”,形成了从单一处罚到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并将不同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纳入对应的执法监管库,对诚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实现了“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机结合。还主动为9家已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修复信用污点,撤销公示,不再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

    武汉某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曾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此后,该公司在融资贷款、招投标、税收优惠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公司负责人也无法正常购票乘坐高铁和航班,公司日常业务和负责人的日常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尝到苦头的公司负责人,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缴纳罚金,还书面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决不再拖欠工资。去年底,襄阳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将该公司从“黑名单”中移出,不再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解决了公司“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窘境,恢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