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3亿辆“电驴”需要套上法规的笼子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关育兵 教育工作者

  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戴头盔,一边骑行一边吸烟、打电话或将被罚20元;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禁止在二楼以上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超标车设三年过渡期,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实行总量调控……10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今年修订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管理增加了不少新的规定,《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10月21日《南国早报》)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不少人日常出行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你可能不知道的是,电动自行车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产品之一,是由我国首创,并拥有高度自主产权的民族产业,其绿色环保、贴近民生。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年销售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年产值超千亿元,已成为中国交通工具制造领域产量规模较大的制造产业。当下,电动自行车正逐渐成为市场和消费者最为欢迎的品类。

  然而,在看到电动自行车辉煌成就的同时,不能忽视的是,电动自行车客观存在的乱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区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达2369人,占全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5。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发生约2000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火灾。可见,对这一3亿群体进行管理,已经到了必要的时刻。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早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早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推广骑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做法。此后,全车各地加大了检查力度,骑电动自行车带头盔已成为众多骑行者的自觉行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者也积极落实这一规定,为所有运行的共享电动车配置了头盔。这对于呵护骑行者的生命安全,发挥了极大作用。

  然而,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并不止于此,还需要从更多方面加以规范。《办法》的出台,显然就是从更多方面考虑到了骑行者的安全,以及对电动车的登记、停放、充电等都进行了规范。比如,对骑行接打电话、单手离把吸烟、夜间不开灯等行为,《办法》规定,对警告以后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这种借鉴机动车的惩罚措施,将改变对骑行人无法惩戒的现状,加大了对生命的呵护力度,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非常必要且有意义。对于普遍存在的在电驴上加装车篷、太阳伞等,办法明确予以了禁止。此外,《办法》还明确,电驴转让要办理登记,报废要注销并交回车牌,共享电动车要有序投放,“超标车”设三年过渡期等,这对于规范电动自行车极有意义。

  3亿辆“电驴”不是个小数字,既要为这一重要的民生提供方便,也需对其进行规范。如此,才能真正让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