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德淇 媒体人
可食用果冻口红、“食品级”儿童防晒霜……当前,“食品级”化妆品宣传充斥市场,商家宣称这类化妆品原料都是“无添加”“纯天然”的,不仅安全有效,甚至还能直接食用。对此,国家药监局18日对外发布,“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10月19日 《科技日报》)
部分化妆品厂家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可食用的原材料,一些商家就宣称其为“食品级”化妆品,以表示所销售的化妆品更安全。但从现有标准以及技术规范来看,并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的概念,也没有“可食用”的化妆品。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类别截然不同的产品,根据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
商家投机取巧,制造出“食品级”的营销概念,一方面是为了迎合消费者对健康安全的需求,暗示消费者“能吃进嘴里的,用在身上更没问题”,另一方面也是让产品“身价”上涨,促进销量。从市场反应来看,不少消费者对所谓“食品级”化妆品的安全性和高质量深信不疑。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可谓是对市场长期以来的错误认识予以纠正。
事实上,评价化妆品安全与否,着重评估的是其原料安全性以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与是否“可食用”无甚关联。一些商家使用“食品”原料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所生产的化妆品即是安全的。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魔芋、维生素K-1等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更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妆品中。
不可否认,对“食品级”化妆品的监管存在“真空区”,是生产企业和商家漠视消费者利益的重要原因。尽管“纯天然”“无添加”等违法违规宣传早已被明令禁止,此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但对于更大范围存在的“食品级”化妆品的法律规范还是“空白地带”,这也导致一些商家抱着侥幸心理,让相关产品登堂入“市”。
化妆品是多数民众的日常生活用品,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需要最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倘若将化妆品与食品的界限模糊化,很可能造成对这类化妆品的监管失控。这也倒逼有关部门进一步将化妆品与食品实施去分化管理,尽可能以食品的高监管规格对待化妆品,不再任由类似“食品级”化妆品的乱象滋生,同时还应借鉴有益经验,推动相关立法,尽早形成针对化妆品的专门法律和法规,更好防范此类产品出现安全问题,避免置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于险境。
作为化妆品的购买和使用者,公众在消费决策时更应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和辨别能力,仔细查看标签标注的内容,并通过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信息、了解化妆品知识,切勿被商家的文字把戏弄得晕头转向,如遇虚假产品与宣传及时投诉举报,有力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