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志峰 职员
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为企业“划红线”,明确指出“奋斗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
法官解读:①被迫超时加班,劳动者可大胆说不,有权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相关约定无效;②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现用人单位违法用工情况,司法和行政执法可合力进行约束。(8月28日北京日报)
什么是“996”?职场人都知道,指的是996工作制——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并且一周工作6天,是用人单位超时加班的最常见形态。
至于“007”,在这里说的当然不是詹姆斯·邦德,而是一种比996更狠的弹性工作制——要求劳动者24小时待命,从0点到0点,一周7日无休。
还有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某知名餐饮企业创始人、董事长贾某在谈到加班现象时,大言不惭地表示:“996算个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贾某解释称,该餐饮企业员工经常是每周7天,每天工作15小时,白天加晚上,夜里还总开会。这已经不是要求劳动者24小时待命的“007”,而是要付出真真正正的劳动、“以单位为家”了。在这样的企业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甚至丧失了自我,沦为打工的机器、“资本家的包身工”。
为了压榨出员工身上的每一滴剩余价值、进而攫取更大的利益,某些企业和企业管理者无所不用其极,发挥出极大的“聪明才智”和创新能力,炮制了无数逼迫员工超额劳动的阴损制度和操作手法。为了掩盖剥削压榨的事实、忽悠员工听话,他们还巧舌如簧,恬不知耻地创造了“996是修来的福报”之类冠冕堂皇的说辞。
996和007都违法,早就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在现实当中,有多少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正在看此文的读者朋友,如果默算一下自己的日常工作时间,相信不少人都会生出几分无奈和愤怒。
某些企业和企业管理者明目张胆搞996、007、“715、白加黑、夜总会”,并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玩出了“自豪感”、玩出了“企业文化”,甚至玩出了“先进经验”和“先进理论”,洋洋自得,四处吹嘘。谁给了他们的底气呢?
很多劳动者的休息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也知道企业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却敢怒而不敢言,选择了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这又是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首先因为在劳动力市场上,资方强势,占有主导地位,而劳动者则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听话,如果不能顺从企业的安排,可能就要丢掉饭碗。“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句表面上励志,其实却隐含极其霸道的威胁意味的标语,早已为人们所耳熟能详,高高悬挂在无数企业车间和办公场所。
另外,毋庸讳言的是,劳动法规执行不到位、监管力度“心太软”,也是导致劳动领域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不说别的,那些公开鼓吹“996是修来的福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的企业和老板,虽然已经“自我举报”、搞得人尽皆知,却并未看到他们因此招来调查,更别说什么依法惩处了。
人社部最高法明确996和007都违法,并且明确指出“奋斗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至少会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
其一,震慑黑心企业和黑心老板,必须要收敛,及早停止违法违规的做法。否则,任你巧舌如簧,都难逃法律制裁。
其二,让劳动者维权更有底气。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要勇敢说“不”,大胆说“不”。不要屈从于资方的淫威,劳动者背后有法律的保护,有劳动执法等部门为劳动者撑腰。
其三,对相关部门起到鞭策作用。有法必依、执法必要,严格将劳动法规落到实处,是这些部门的职责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