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籁
其实,我不是个特别嗜酒的人。从时间上来说,工作20多年,喝白酒的历史,不过短短的5年;从酒量上来看,每次喝酒不过一杯,多则二两。但喝酒的记忆,却异常深刻。
2016年7月,孤身到厦门学习。刚下飞机,碰到个老熟人,原来在学校时的领导。等接机的时候,有人拍了我一下,认识了他们一行人,都是教育系统的,也是来短期培训的。一别十几年,居然他乡遇故知,毫不犹豫加入他们的“团伙”。到了厦门,海鲜是少不了的。我本来是不喝酒的,老校长是个好酒之人,也懂品酒,说遇都遇到了,酒还是要喝点的,啤酒就算了,要痛风,就少喝点白酒吧。就这样,第一次端起酒杯。每天晚上,不同的海鲜,固定的白酒,一杯二两五的金门高粱酒下肚,晕乎乎的,物我两忘,十几天时间一晃而过。5年了,阳光,沙滩,梦中的鼓浪屿,外婆的澎湖湾,踉跄的脚步和那种人生不受把控的感觉,都还记忆犹新,时常幻化成回忆的AB面,爱恨交织。
后来有人劝酒,先讲这个故事,再说自己不会喝酒,别人都不相信:不可能,58度的金门高粱酒,起点就那么高,再差都有半斤量!
说是第一次沾白酒,还是有点夸张。两三岁的时候,物质生活极度匮乏。逢年过节,父母偶尔喝酒。看我好奇的眼神,爸爸用筷头沾点酒让我尝,辣得哇哇直叫,留下深深的味蕾记忆,从此“耿耿于怀”,一直不太感冒。
不喝酒,却落得个耿直的好名声,实属意外。2010年,新进一家公司,做了两个反响不错的方案。当年业绩大好,老板心情高兴,团年时五粮液管够。逐桌敬过后,老板特意走到我面前,要单独敬我一杯,就那种两钱左右的小杯子。我本来就没喝酒,加之饭后要开车回家,更不可能喝。在一片艳羡的目光中,我自岿然不动,半开玩笑说,哥呢,要么您派车送我,要么您干我随意。众皆失色,老板略顿,随即拍了我两下,一口干了,笑着说,你娃儿呀,真的没得救了。
从此,耿直的名声传开了。凡有酒局,一上桌子,只要有老板在,他总会说,我们这兄弟就算了,他喝不得。任他们酒过几巡,我就一瓶啤酒,笑称“一直喝”。
正如《亮剑》里魏和尚说的,团长拿俺当兄弟,俺这条命就是团长的。老板兄弟视我,我第一次醉酒,也是至今唯一一次醉酒,还是老板一手导演的。
跟了两年,都在异乡漂泊,老板看我不安心,帮我联系回故乡。老家来人考察,老板盛情款待,上桌子就说,一边是娘家人,一边是婆家人,我以后也管不到你了,你自己看着办。稀里糊涂的,醉得不醒人事。酒量不行,人很耿直,名声和人一起,回到故乡。
从大地方到小地方,毕竟属于降维打击,工资不高,地位却不低。加上月是故乡明,亲情友情血浓于水,一别二十年,同学朋友根深蒂固,喝酒成了最好的润滑剂,圈子越扯越大。今天你接风,打卡个网红店,喝的本地特产酒;明天他儿子读大学,安排吃海底捞,喝的是1573;等到张三搬新家,自己动手整两桌家宴,说是找到两瓶20年的老酒,一定要分享;后来李四出去旅游,带了点贵州当地酒回来,约大家尝尝……我还是坚持“白酒一杯”,酒喝得不多,总得摆上吧。你来我往中,没点拿得出手的东西,都不敢随便约个饭了。
当年师范毕业,不甘于一眼望到头的乡村老师生涯,毅然抛弃铁饭碗,到省城闯荡。几个兄弟伙,天南海北的,住在一起,有的靠家教维生,有的四处跑业务,我在报社打零工,白天各不见人,晚上倦鸟归巢。青春年少的理想,人在他乡的苦闷,望尽天涯的心事,归去来兮的困惑,在麻辣烫的小摊前,在半杯啤酒的泡沫中,在廉价白酒的灼痛下,肆意挥洒。两年后,我们各奔东西,那种喝点跟斗酒、打点小麻将、看点Y录像的幸福日子,一去不复返。
酒越喝越好,朋友越来越少;生活,越来越没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