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下架月饼处理 不能只靠企业自觉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王琦 时评人

  “10元4个,20元9个,来挑来选……”10月4日,成都大田坎街十字路口搭起了两顶白色的帐篷,本地几家月饼生产企业正在这里销售散装月饼。事实上,这一幕每年都在全国各地上演。作为时令性食物,月饼在中秋节过后身价暴跌,商超纷纷撤销了月饼专柜,将剩余的月饼退回经销商或厂商。(10月5日《成都商报》)

  “节前是宝,节后成草”,月饼作为中秋节的“专属商品”,中秋节一过就没了市场,街头巷尾的月饼便一夜之间迅速“销声匿迹”。于是,“那些没有卖掉的月饼都去哪儿了”,就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尤其有了早年间南京冠生园回收陈馅做月饼事件的前车之鉴,更让人对此心生狐疑。

  月饼属于短保食品,保质期最长的有九十天,最短的有十几天。即使没有过保质期,月饼也不能被回收再加工成食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使用回收食品(无论是否超过保质期)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的”。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不仅属于违规行为,还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严重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面对记者采访,商家和企业大都信誓旦旦。又是强调按照往年的销售数据和市民需求量订货,一般不会剩下多少存货;又是拍胸脯表态,会采取三种方式处理库存月饼:低价抛售;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将月饼皮和馅料一起打碎,卖到饲料厂。用某位企业负责人的话来说:“现在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情,我们可不敢有违规动作。”

  不过,话虽然这么说,对于下架月饼的处理,我们还是不能光靠企业自觉,而要察其言更观其行。亚当·斯密说过:“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月饼回收二次加工的利润远远不是卖作猪饲料所能比拟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保不齐有个别企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近年曝光的月饼回收再加工现象虽然大大减少,却并未完全绝迹。仍有媒体报道,前一年的月饼第二年“返场”再卖;还有商贩低价收购月饼,将其加工成糕点流向市场……

  对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担负起职责,针对月饼等节令食品建立溯源监管体系,让每一块月饼的去向清清楚楚。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企业调查,比对销售量、退货量、销毁量等相关数据,防止企业瞒天过海,暗度陈仓。再者,要积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对于勇敢举报的内部“吹哨人”,要给予保护和奖励,让个别无良企业的违规行为难以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