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之如 文/画
《中国青年报》报道,记者在网络电商平台调查发现,不少互联网交易平台已成为“票贩子”的天堂。伪造的车票成为一些人的报销凭证,这样的“报销神器”销量巨大。法律工作者提醒,投机取巧的买家与制售假票的卖家其实都已涉嫌违法犯罪。
众所周知,以往假票贩子制售的假车票,是用于乘车的。随着列车和汽车检票手段的改进完善,假票渐渐难以蒙混过关。制售假票者便改做能报销的车票了。于是,这类非法买卖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过去,制售假票者属于明目张胆的诈骗行为,而不辨真假的购买者则是受害方。如今,可以说是买卖双方联手进行诈骗,诈骗的对象就是买方的单位。因而,受害者是报销者所在单位,最终遭受损失的是国家。有道是:
假车票能真报销,制售购买罪难逃:为图一己不当利,哪管国家陷糟糕。
说到底,假车票的制售和购买者,都被获取非法之利的邪恶欲念迷糊了双眼。这类颓废而贪婪的意念,其实正是精神沦落和道德残疾的畸形存在,对社会风气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必须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