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国有企业加强 所属子公司监事会监督的几点意见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母光艳

  在国有企业集团化发展进程中,大量国有资产下沉到下属子公司,如集团对子公司监管不到位,一旦内部人控制风险爆发,就会影响整个集团的健康稳定发展,最终损害国家出资人的利益。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理论上,集团公司作为股东享有子公司所有权,而将经营权授予子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权授予子公司监事会,集团公司通过子公司监事会对子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进行监督制约,实现集团对子公司授权和制约的相对平衡。而在实践中,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职能重叠等因素影响,子公司监事会往往形同虚设,集团管控乏力,出现代理风险,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可见,对集团公司来说,对下属子公司的有效监管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向纵深发展的今天,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同时面临着全新的探索和挑战。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方略的进一步深入实施,集团公司想要实施管控,必须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子公司监事会建设为核心,让子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对子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制约作用,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子公司董事会进行充分授权,才能增强子公司的市场活力。因此,对于国有大型企业尤其是集团公司来说,建立健全所属子公司监事会制度,不仅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积极维护和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重大部署。笔者就强化子公司监事会监督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是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健全保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是推进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完善体制就是要有完整的组织机构设置,即领导小组设置、规划、计划、监督,完善机制就是要有明确分工,即工作制度、工作方法、考核细则。只有加强对体制的理解,和增强对体制的驾驭能力,才能更好的让体制为我所用;只有不断完善健全各项机制,才能最大地发挥整个系统的效能。对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应派出监事会,对于参股公司,也要派出监事,做到国有资本在哪里,监事会监督就跟到哪里,做到监督的全覆盖。

  一要组建高效率的管理服务部门,充实力量,强化基础,加强督促指导。二要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规范运行。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履职保障制度、成果运用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三要强化考核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监事任职资格、出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监事的职业发展通道。四要建立专职监事制度,保障监事独立性。对重要子公司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任专职监事会主席,工作人员由监事会聘任。五要集团适当授权,促进子公司董事会规范化运行,同时加强监督力度和督促检查。

  二是多方面提升监事会地位。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方略的逐步深入设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体系逐步规范化系统化,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各司其职、互相制衡,任何一方的作用发挥不好,都会使得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失去平衡。

  一要正确认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认识加强监事会工作是公司制度的内在要求,监事会在改进公司治理中处于关键地位。二要从制度设计上提升监事会的地位。集团层面应严格执行子公司监事会履职保障制度。三要充分落实新《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和手段。监事会成员要加强学习,明确和履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对拒不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是多渠道保障监事会的知情权。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全面深入了解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才能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评价,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大对监事会的支持力度。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应加强工作支持力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集团主管部门应为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排除障碍。二要发挥好职工监事的作用。职工监事要了解和反映与监事会工作有关的公司情况,广泛宣传,听取意见,及时反馈。三要完善监事会财务监督的手段。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分别报告。强化监事会在必要情形下聘请外部专业人员的权利,设立监事会专用账户。

  四是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在当前的国有企业组织架构下,监督部门众多,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业务重合,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往往增加了监督成本却降低了监督的效率。应充分发挥监事会、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机制,健全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整体联动”的监督体系,建立监事会快速反应机制,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监督拓展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现对子公司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和全员参与的大监督体系,全面强化上对下的监督,提高监督效果。

  一要把内部审计纳入监事会管理。集团内审部门与子公司监事会要相互提供信息,协同配合,子公司监事会应关注并督促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关注的重要事项提请内审部门列入集团内审计划。二要将法人治理同党内监督相结合。建议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便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关与子公司监事会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三要加强集团外派监事会与子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联动。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会与集团所属子公司监事会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要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对接。四要强化过程监督。把人作为监督重点,做到不越位、不错位,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监督角色与经营角色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