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3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收到50年前扣费通知,ETC也在玩穿越?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王恩亮 公职人员

  “支付金额12元;入口时间:1970-01-01……”一笔50年的使用ETC进入高速公路的记录,让李女士感觉莫名其妙。(1月17日《华商报》)

  众所周知,ETC是近年才问市的一款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尤其在我国取消省级收费站之际,才得以大面积推广。因此说来,西安李女士近期收到ETC发来的入口时间为1970年1月1日,出口时间为2020年1月7日的高速公路扣费通知,完全可以用穿越来形容。

  那么是不是ETC只是把入口时间弄混了?据李女士陈述,自从她办理ETC业务至今,既未开车在绕城及其他高速路段通行过,也没把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并且记者在帮李女士联系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西安绕城分公司,以及全国ETC服务监督热线时,两方均表示,李女士的车辆没有高速公路行驶记录。由此可见,ETC此次穿越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穿越,而是无中生有的梦幻式穿越。令李女士更烦心的是,针对此事她曾向为其办理ETC业务的银行反映过,但至今没收到对方回复,也没退回收取的那12元扣费。

  针对这一事件,笔者要说的是,ETC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运作之初不是不容出错,比如,记录时间出现误差等,但绝对不容出现无中生有的乱扣费。否则,这种穿越就异化为扒手,一不小心就掏了用户腰包。同时,涉事银行的态度也不能让人接受,毕竟从目前来说,ETC的精确度和稳定性还有待观察,甚至还貌似出现多扣费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涉事银行起码要关注用户反馈,并在第一时间查证和作出回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总之,李女士莫名被ETC扣去12元高速公路费,不管问题出在哪里,都需及时查明原因,修正错误,回应公众关切。而从已知的情况看,高速公路方面已证实李女士在使用ETC期间未曾开这辆私家车上过高速公路,再联想到记录给出的入口时间向前穿越了50年。由此可以基本断定,这很可能就是一笔无中生有的扣费,且如果是系统自动生成,始作俑者非ETC莫属。这就需要涉事银行与ETC开发商联手调查该事件,在弄清真相后,该向李女士退款则退款,该修补系统漏洞则修补漏洞。断然不能不当回事,任由ETC继续穿越,继续帮涉事银行“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