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止若
人们口耳相承的传统孝道,其实早在西周时就已正式提出。不过那时所谓的尽孝,还主要是通过“宗庙祭祀”以示“尊祖敬宗”,且把“结婚生子,传宗接代”视为至孝,当作延续先祖生命的头等大事。
完全可以想见,西周之“孝”,那多半是奴隶主维护其统治地位的一个幌子。因为对于奴隶而言,他们“结婚生子,传宗接代”尚且不易,要想“宗庙祭祀,尊祖敬宗”,那更如同痴人说梦。
后来,自打周平王东迁之后,周室走向衰微。随着各种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到了春秋与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动荡,百家争鸣,人才辈出,遂“诸子十家,可观者九家”中,最终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脱颖而出。他们一方面强调,树立“民贵君轻”“政在得民”“以德治民”的仁政思想,反对“苛政”“虐民”“暴民”“刑杀”等暴力统治。另一方面,主张分给农民一些土地,保证劳动时间,适当宽刑薄税赢得人心,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纷纷主张以忠、孝、悌、忍、善为准则,调整与谐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关系,使整个社会尊卑有序,以此实现天下太平。及至秦汉时代,本以儿女孝顺父母为核心的孝道伦理,却被儒家学者系统地泛化成了封建社会的“孝治”之道。
比如,《孝经》视孝道为人类社会一切领域的终极法则,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而将“孝”明确地分为“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五等,生动描绘了一幅十分诱人的“万国之欢心”“百姓之欢心”“天下和平”的社会图景,极力主张用刑罚来维护“孝治”尊严,最终却导致了诸如“君教臣死,臣不死不忠;父教子亡,子不亡不孝”等等,严重违背天理、人性、伦常的儒家孝道的思想弊端,以及史上诸多人间悲剧的发生。
又如,元代郭居敬搜集编录的《二十四孝》里的大孝子,也不能全都成为当下大力倡导孝亲敬老的“好榜样”。且不说其中所列大孝子全是男性,单是一些“善事父母”的极端做法,就值得深思并加以摒弃。如王祥“卧冰求鲤”、孟宗“哭竹生笋”等,看似令人动容,实质却是封建迷信和愚民思想的翻版。而郭巨“埋儿奉母”,源于民间故事,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等书均有记载——倘若属实,那郭巨之“孝”,实则不“仁”,而陷母亲于“不义”,根子上却是根深蒂固的封建“孝治”思想在作祟。
应该说,父母疼爱子女也是连母鸡都会的事情,而子女孝敬父母,则是一种天经地义的感恩。事实上,如若父母老是把子女当作自己奢侈享乐的刮金板,孝道也就会名存实亡。倒是父母慈、子女孝,仁爱接力,无怨无悔,形骸有尽而精神不灭,这才是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中最可宝贵的精髓。
如今人们的日子越过越好了,日常“善事父母”已非难事。不过《论语·为政》所言,却很在理: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平时奉养父母,除了吃饱穿暖,更要和颜悦色——凡事不让父母伤心,这便是当今儿女最大的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