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辉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明确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同时,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一系列的减税措施,使得全年市场主体税负减少超过4000亿元,受益企业囊括中外中小企业全体。消息发布后,立刻引发企业的广泛关注。
此次降税不仅力度大,而且针对性强,不仅对准了长期利薄的制造业,而且对直接关乎民生的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及农产品边际降税幅度更大,将对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此次推出的统一增值税纳税人标准,将使大量中小微企业享受低标准征税,将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另外,此次还对部分扶持类企业等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体现了对企业的切实让利,对增加企业流动资金、降低成本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具有积极作用。在美国挑起贸易战等较大外部冲击的背景下,国务院最新推出的降税举措,旨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减税举措是利国、利企、利民的好事,意在通过加大企业和个人减税解放生产力。过去5年,我国推出大规模减税政策,其中营业税改增值税减税规模累计达2.1万亿元,有效支撑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一组数据解释了减税效果:2017年全年财政收入17.3万亿元,增长7.4%。这一增长是具有减税效果的。如果财政收入与10.5%(6.9%+3.6%平减指数)的名义GDP增长同步,全年财政收入应为17.8万亿元,比实际收入多出的约5000亿元体现了减税效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将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两会刚刚结束,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始兑现承诺。此次实施的多项措施,全年减负将超过4000亿元,达到了今年政府减税承诺的约一半数额。
减税,毫无疑问会受到企业和个人的欢迎。尤其是对于激活民间投资至关紧要、益处颇大。近年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步下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中央政府启动减税等措施,一是能够减少企业的负担,缓解企业债务压力;二是可以相对提升消费能力,等于是全民增加工资,刺激消费。因此,政府的长期债务水平上升与减税的配套可以实现宏观对冲,比较适合当前世界各国市场的形势演变。
众所周知,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离不开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离不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减税显著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抓手,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包括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今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一份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正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战略,制造业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我国制造业企业面临成本高、利润薄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增值税税率,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建设制造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宏观调控和引导,也离不开为实体经济减税降负的各项政策。减税降负有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助于化解去产能企业的债务风险,可以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减税降负将加快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步伐,促使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总之,此次我国持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负,是旨在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以及市场活力的“乘法”。减税降负改革如同“放水养鱼”,在全面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税收制度的同时,也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作者单位 :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