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中成药改名,且行且审慎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廖海金

  “风油精”得改名了?据媒体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夸大用词,“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也被列入命名“黑名单”。据称新规涉及万余种药品。

  “中成药改名”的消息甫出,即刻引发社会热议和公众广泛关注。原因是,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风油精”、“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强力枇杷露”,这些家喻户晓,甚至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些中成药,将来有可能面临改名的命运。对此,“中成药改名不宜‘一刀切’”几乎成为舆论一边倒的声音,公众对该指导原则为何会如此关注?其争议和评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老药更名上。

  中成药新规中规范药名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不可否认,近年来,中成药的名称的确有些混乱,其夸大式命名可谓乱象频出,尤其是一些药企存在利用药名夸大药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既容易产生误导,又会带来重名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尤其是养生保健市场需求日益壮大的背景下,所形成的恶性竞争环境,对中医药的健康长远发展并无裨益。

  可以说,中成药命名不规范,很大程度上是中药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则体系与监督管理滞后的缩影。夸大式中成药命名带有普遍性,且都是经过合法审批而进入市场的,无疑与中成药命名缺少明确的规范和必要的审查有必然的关联。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改造了命名流程,补上监管的短板,及时且必须。从短期来看,倘若严格按照新规的规定,将会有万余种产品面临洗牌。

  诚然,改名与市场培育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但是从长远来看,它更有利于规范中成药市场的竞争,倒逼商家更注重药品品质,通过市场口碑积聚品牌价值,而非靠“噱头”低成本上位。

  不过,并不是每一种带有上述字眼的中成药药名都存在误导性和欺骗性,尤其是像风油精、云南白药之类的传统药品,多少年来公众对于其功效早已耳熟能详且历史久远,又极具品牌效应,并不会因为名称而被误导。从这个角度来说,中成药改名需审慎,新规不宜“一刀切”,规范中成药命名须区别对待。保护老品牌与规范中成药命名并不矛盾,其落脚点都是规范促进中药行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健康发展。再说,从法律角度来看,“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在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上,不能以今天的政策去否定一百多年前国人的中成药命名行为。

  规范中成药命名应将传统与现代的界线,融入到新规的设计之中,分类制定不同的标准与差别化的规定。为此,必须遵循“老药旧政策,新药新政策”的原则,对于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名药,应当尊重传统和习俗,不能轻易要求他们改名,不仅不能改,还要加以保护。但对于新近创制及今后创制出来的中成药,必须严格遵守新的中成药命名规定,尤其是对于各种吹得天花乱坠的新药名,就得严格按照规定取缔更改。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纠治中成药药名乱象,从而使中成药步入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