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立法新理念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郑泰安 乔彦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公司法》作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对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凝聚和增强社会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良法善治的实现需要依据先进的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是体现了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过程中公司法立法的三大新理念。
迸发理念
迸发理念,就是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通过凝聚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法治经济发展。迸发理念的核心就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保证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平等的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好的制度正是各种活力竞相迸发的根本保障。通过《公司法》依法保障公司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正是完善产权制度所带来的成果。并不是有互联网技术共享经济就可以发展起来,产权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随着网络的出现,使音乐的传播越来越简单,但音乐版权的保护成为一个问题。谁的音乐版权保护得好,网络与音乐发展就相互促进。而我国由于音乐版权保护不够,可以说,各种网络途径的音乐传播,给音乐人造成了很大伤害,导致大家都来复制而没有人创作了。有了完善的产权制度的支撑,以技术为代表的社会活力就会全力促进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
涌流理念
涌流理念,就是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通过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法治经济发展。涌流理念的核心就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增加创造财富机会的根本保障。通过《公司法》依法清除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创造财富的机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方式。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推进“双创”,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潜能、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双创”是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的具体化,让每个人都有全面发展的机会,充分释放内在潜力,通过自身奋斗获得上升通道。“双创”在实践中促使一大批“草根”创业者脱颖而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有利于加快社会纵向流动,调节“一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双赢。
共享理念
共享理念,就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通过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推动法治经济发展。共享理念的核心就是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坚持共享发展,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有利于让更多的人、更高效率地参加到建设法治经济的进程中来,实现全体共建共享,进而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公司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最终实现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人民的希望,人民的本意,人民的念想正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追求,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目标,才不会偏离法治经济建设的正确道路,才不会动摇《公司法》的存在根基,才不会破坏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以人民之心为心,做到顺应民心,因循民情,从而实现人民向往更加幸福生活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