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根治过度医疗需标本兼治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廖海金

  切一个鸡眼花2000元,做一个阑尾炎手术9000元。记者最近在山东采访发现,医院的过度医疗已部分抵消医保的“政策红利”,致使有些医保基金没有“花在刀刃上”,患者的“受益感”被削弱。卫生、人社等多部门协同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让医保基金惠及更多患者,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据新华网)。

  去年中新网的一项调查显示,47.4%网友表示曾经遇到过过度医疗,36.8%的人疑似遇到过,只有15.8%的人表示没有遇到过。调查还显示,52.4%的患者在三级医院遇到过过度医疗,只有近两成患者在基层医院遭遇过度医疗。

  过度医疗,简单地说,就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护理等。一直以来,医疗行业过度医疗都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医院搞创收、医生吃回扣、医疗器械暴利等行业积弊,公众并不陌生。“以药养医”下,医院靠增加药品收入维持运转。利润驱使下,医药公司、医院、医药代表、处方医生无形中结成同盟,甚至彼此之间心照不宣,过度医疗搞创收,屡试不爽。这也正是老百姓屡屡诟病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诚然,过度医疗有经济、政策、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原因,既是技术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还是社会问题。一方面,一些病人有过度医疗的急躁心态。他们只要一生病就希望马上能治好,于是乱投医、乱吃药、乱治疗。另一方面,有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存在过度医疗的利益驱动。一些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的耗费。对此,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体制因素导致的公益缺失。投入过少把医院推向了市场,医院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需要,医生增加收入的要求,都逼得医院必须“靠山吃山”,并以过度医疗作为手段而获得利润。换言之,国家保障的公益性不足导致医院的公益性缺失,从而才成了过度医疗的最大推手。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公益性不足确实是医疗乱象包括过度医疗的本源。”

  过度医疗的危害无需赘言。它不仅给患者造成了心身伤害,还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把有限的医疗资源投入到无效的医疗中去,也增加了国家的经济投入,最终恶化了医患关系。

  毋庸置疑,医院要生存,医生要吃饭,但医疗是救死扶伤的行业,不能一切“向钱看”,不能只以“经济指标”论英雄,以“效益考核”为准绳。如果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那医生身上的神圣光环自然会逐渐褪去,这个行业的所谓“节操”将会不复存在。

  依笔者之见,根治“过度医疗”必须标本兼治,需要顶层设计、制度发力、多管齐下。为此,让公立医院真正像公立学校一样姓“公”,让医生像教师一样“术业有专攻”,而不是看着病人,想着单位和自己收入。这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对医疗综合改革作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在治标方面,就是直接针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护理等问题“对症下药”,比如,通过监管监督医生处方权、规范医生行为等方式来避免过度医疗。另外,《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有必要以这种法律武器打击过度医疗。

  就治本而言,就是改变目前医院的创收机制,把“创收型医院”改造为“公益型医院”。而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医院的唯一办法,是取消公立医院的经济考核指标,并以财政补贴来支撑医院正常发展。此外,国家必须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强医院管理,出台相关规范,给过度医疗的“度”订标准;合理控制药品、大型检查和一次性耗材在医疗消费中的比重,规范医疗行为。同时,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健全各种疾病诊疗指南,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对个人来说,也要避免过度医疗的意识。要根据病情 “适度”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