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海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会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去年11月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意见》提出了医养结合的发展目标:到2017年,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据《健康报》)
养老是我国当下亟待求解的重大社会问题。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年逾60岁的老年人口已超2亿,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看病住院比例要超过青年人的2倍。因此,如何更好地保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民生考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让“养”和“医”无缝对接,无疑是破解这一民生难题的钥匙,值得期待。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二者并不对接。医养脱节的传统养老模式使得患病老年人不得不在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来回奔波,费时费力费神。正因如此,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在一些地方呼之欲出。
毋庸置疑,在解决供需矛盾、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上,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有着巨大潜力。通俗地说,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医养结合的“养”体现在生活护理、精神心理和老年文化方面,具体包括生活料理、心理安慰等;而“医”则体现在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检查、疾病诊治、护理服务和大病康复服务等。其最大的优势在于,让老人享受到无缝衔接的养老与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既减轻了医院病床压力,又增加了养老院入住率,可谓双赢。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的市场化与社会化,是不可逆转的社会趋势。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方向。
就现阶段而言,作为一项新鲜事物,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一方面,缺少资金、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是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的“拦路虎”。另一方面,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医养结合受限于部门工作壁垒难以实现政策协同。进一步说,由于社会整体医疗资源供给不足,更多的养老机构“喊不动”医疗卫生部门。
显然,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仅依靠市场自身力量是不不够的,迫切需要将其机制化、系统化。由于医养结合并非“贵族服务”,而要照顾到绝大部分群体,就必须具有便利性与经济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最理想的方式是整合各种资源,打造医护养乐一体化的新型机构,最大化集聚服务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当然,推进医养结合离不开“顶层设计”的保驾护航。必须指出的是,国家层面力挺医养结合的民生政策,近年来可谓持续给力。2013年底,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值得欣慰的是,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医养结合工作更是作了许多具体部署。应该说,医养结合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政策支持。
不过,善政还要善施。为了让更多老人享受到周到、专业的医疗养老服务,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充分提供保障,做到“养者能医”。譬如,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政策,即由卫生部门批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成为有医疗资质的机构,由民政部门确认其非营利性并纳入医保;建立评估制度、管理办法、收费指导意见等;同时也要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市场化机制,鼓励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义工组织等积极介入。
更为重要的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的专业人员。唯有从当下就开始重视并筹划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护理教育,否则,即便有了充足的资本投入、健全的法律保障,人力资源的短板依然会让健康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漏水的桶。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