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公路工程监理常见问题浅析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肖争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正不断完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和先进国家相比,公路建设监理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下面就相关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和管理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等现象。在监理人员管理上,监理人员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监理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就解散。

  2、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公路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大多是半路出家,有的从其他专业转为监理专业,有的是已退休的监理人员,有的甚至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筑路工人通过各种关系进入监理岗位。

  3、有些项目监理存在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

  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监理人员存在该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在没确定工程是否合格的情况下就草率签字的现象。

  

  二、解决的办法

  

  1、规范监理企业管理

  一是严格管理资质,保证市场良好秩序。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实行监理人员备案登记管理。三是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避免监理人员频繁流动,保持监理队伍的稳定性。

  2、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监理人员的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中标后及时熟悉图纸,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二是适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当国家新的法规、政策和规范有重大调整时,要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

  3、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理旁站制度

  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必须实行现场跟班监督,做好现场记录。建设单位应依据工程重要级别,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旁站的工作范围和旁站部位,并上报旁站方案,监督旁站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应为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并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及监理员的职责,定期检查旁站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4、严格验收程序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不能让施工企业的自检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予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公路工程监理能对“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因此及时发现和解决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