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4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地板工资”丧钟敲响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萧荷  

  一个工人凭借自己的劳动在城市体面生活,究竟需要多少工资?长期研究中国劳工问题的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潘毅介绍:在深圳,以每月食品消费约613元、恩格尔系数为0.5(即每人以月收入一半购买食物)、赡养系数1.87(每一就业人口供养1.87人)来计算,每人每月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应为2293.7元;另一份按照更低标准计算的数据,来自世界银行的普查报告:考虑每人每天的营养摄入量及养育孩子的需要,在中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费用是每人每月1684元。

  富士康事件后,“地板工资”成了一个新名词,它是指一些企业近年来规模、效益逐年递增,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还和10年前差不多,这些企业大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农民工发薪水。

  长期以来,中国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几乎都将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当然工资标准”——曾几何时,这种低劳动力成本还被某些经济学家称为“后发优势”。

  不过实践证明,这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模式,近年来屡屡出现局部性用工荒,今年以来更是有多个地方的工人要求加薪,这些都在提醒用工企业,中国的劳动力不可能再一直廉价下去。经济学家们也开始反思,所谓的“后发优势”不过是一种“低人权优势”。

  “目前,我们正处于‘刘易斯拐点’的过程中,随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将不断下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曾指出。

  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短缺的转变,被称为“刘易斯拐点”。在此拐点到来前,劳动力无限供给,存在“人口红利”。数据显示,2005年到2009年中国工人数量一直略微超过职位数;而这个情况在2010年出现逆转。现在工作机会多过工人总数。

  “民工荒”让企业经常抱怨找不到农民工;与此同时,农民工也抱怨企业给出的薪水过低。“80后”、“90后”的中国农民工是区别于“70后”的,他们不甘心重复父辈的悲剧,开始以各种方式向地板工资“说不”。因为只有“地板工资”根本谈不上尊严,更不用说工人的社会发展、社会成长。

  专家们普遍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在制订最低工资标准时,打破现有的过于偏重企业经济成本核算、忽视员工社会成长成本的现状,让工人能通过工资获得在社会上发展、成长的合理成本。

  “这是一个分水岭。涨薪潮注定要改变这个国家的经济。”美国《华尔街日报》说。

  瑞士《视野报》说得好: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是的,“地板工资”行将寿终正寝,合理的工资必将开始重建劳动者生活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