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局(公司)制定和印发了《江西烟草物流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试行)》。该方案落实国家局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行业有关标准,针对物流工作在“效率”、“服务”和“成本”三方面的要求,加强物流管理的监督、指导、考核和评价。
2010年,江西省局(公司)系统物流评价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步实施:试点阶段,省局(公司)选择省内两家有代表性单位的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物流评价试点工作,完善评价内容和指标、明确评价标准、总结评价方法,形成一套符合江西省实际的、比较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物流评价办法。自评阶段,各单位根据评价表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公司。季度专项评价阶段,根据各单位填报的“定量指标季报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横向对比工作。全年评价阶段,物流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对全省各单位的物流运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毛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