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柳雁
在数字技术席卷全球的今天,零工经济凭借其“弹性自由”的迷人外衣迅速扩张,重塑了亿万劳动者的工作图景。然而,在这层技术赋权的面纱之下,一种更为隐蔽和深刻的劳动异化形态正在滋生。平台算法在高效匹配资源的同时,是否也编织了一张剥夺劳动者主体性与尊严的无形之网?本文以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为镜鉴,力图穿透“技术中立”与“灵活就业”的话语迷雾,剖析数字零工劳动在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人的类本质及人际关系四个维度上的异化新表现。进而,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文将探讨构建“制度—技术—社会”协同治理体系的可行路径,旨在为数字时代驾驭技术资本逻辑、实现真正的劳动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理论思索与实践方向。
一、异化四维:数字零工劳动的多重异化表现
数字零工劳动的异化,在马克思所揭示的四个维度上均呈现出深化与变异。
首先,劳动产品的异化表现为数据价值的彻底剥夺与反向支配。在数字零工劳动中,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在提供直接服务时,持续产生着地理位置、行为习惯等宝贵数据。这些数据产品被平台独占,成为其优化算法、巩固垄断的核心生产资料。劳动者不仅无法分享数据创造的增值收益,反而被由此优化的、更严苛的算法规则(如更短的配送时限)所规训。劳动产品(数据资本)由此异化为反对劳动者自身的异己力量。
其次,劳动过程的异化表现为算法全景监控下的自主性丧失。劳动本应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但在数字平台中,从派单到评估的整个过程被算法彻底结构化与监控。平台通过实时定位与动态激励,构建了一个无形的“数字全景监狱”。劳动者看似拥有时间自主权,实则陷入“永远在线”的待命状态,私人时间被碎片化并悄然转化为潜在劳动时间。劳动过程的自主性与创造性被消解,劳动者沦为执行算法指令的被动“元件”。
再次,人的类本质的异化表现为劳动者主体性的工具化消解。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然而,数字零工经济将劳动者高度抽象为可计算、可替代的“数据节点”,其价值被简化为接单率、好评率等量化指标。为了在算法竞争中生存,劳动者陷入高强度内卷,用于发展个人潜能、进行社会交往的再生产时间被严重侵蚀。劳动由此从确证人之本质的活动,退化为仅维系肉体生存的强制性手段,导致人的片面化与退化。
最后,人际关系的异化表现为数字中介下的社会关系扭曲与对立。平台作为技术中介,系统性地重构了社会关系:其一,劳动者与消费者的关系被扭曲为基于评分系统的单向压力关系;其二,劳动者之间被抢单、排名机制原子化,潜在的团结被恶性竞争取代;其三,平台通过“服务协议”否认传统雇佣关系,从而规避社保、最低工资等法定义务,将风险与成本转嫁给原子化的劳动者,使劳资对立在数字外衣下变得空前尖锐。
二、协同治理:迈向“制度—技术—社会”三位一体的破解路径
扬弃数字零工劳动异化,不能寄希望于技术的自我改良或资本的道德觉醒,必须诉诸系统性的社会治理创新。基于我国的制度优势与实践经验,应构建一个三者协同的治理体系。
第一,制度重构:以数字化手段筑牢权益保障底线。核心是推动劳动法律与政策的适应性变革。应积极探索符合数字劳动特点的“第三类劳动者”身份认定,并以此为基础,将最低工资、工时保护、社会保险、职业伤害赔偿等核心劳动权益,通过数字化清单的形式予以刚性明确与便捷落实。例如,可将平台数据中的劳动时长、交易记录自动关联社保缴纳与税费计算,利用技术手段破解参保难题,实现制度保障的数字化转型。
第二,技术治理:打破算法黑箱与数据垄断。必须对算法权力进行民主规制。推动制定算法透明度原则,强制平台公开涉及劳动管理、报酬计算、绩效评估等核心算法的基本逻辑与参数,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与异议权;同时,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平台利用数据与市场优势实施不正当竞争与剥削,并可探索建立非隐私性劳动数据的公共管理与共享机制,削弱资本的数据独占权。
第三,社会共治:重建劳动者主体性与集体行动能力。这是摆脱原子化困境的关键。应大力支持数字零工劳动者依法组建或加入行业工会、区域性工会,为集体协商提供组织载体;推动建立平台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使劳动者代表能够有效参与算法规则、报酬体系等重大事项的协商与听证;构建政府、学术界、媒体与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社会监督网络,对平台行为形成持续的外部压力,营造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社会舆论与治理生态。
三、结论:迈向劳动解放的数字未来
数字零工经济中的劳动异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数字时代演进的必然产物,它以一种更精致、更弥漫的方式加深了对劳动者主体性的剥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为我们穿透技术迷思、把握这一现象的本质提供了不可替代的理论透镜。在我国发展数字经济、促进高质量就业的进程中,必须清醒认识到技术背后的生产关系与权力逻辑。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进行适应数字时代的制度创新、技术治理与社会建设,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坚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与全面发展,才能驾驭数字技术,最终引导劳动从异化状态走向真正的解放,实现人之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当代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