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齐超
“同一月饼包装盒上出现了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两个生产日期,一明一暗。”合肥消费者陈先生告诉《工人日报》记者,8月18日,他在当地一家超市购买月饼后发现,月饼包装盒上竟出现一明一暗两个生产日期。经过交涉后,超市同意全额退款并支付4000元赔偿金。(8月29日《工人日报》)
对于“双日期”月饼,商家给出了自己的解释:月饼生产企业使用了去年的包装盒所致。因为没有证据支撑,尽管我们非常怀疑月饼是去年生产,也只能姑且相信商家的解释。可即便如此,“双日期”也属于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情形,涉嫌违法。所以,商家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赔付了陈先生4000元。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商品是否还在保质期内的重要信息。清晰、易读的食品日期标签,能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提升消费者购买体验。在笔者看来,出现“双日期”月饼,无论是生产厂家故意将过期食品重新标注生产日期,还是他们不慎使用了去年的包装盒,其根源都指向一个——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醒目。
事实上,消费者对食品生产日期标注诟病已久,吐槽颇多,比如字号过小、标注不清晰、位置不好找、易脱落等。产生如此标注,老年人看起来更费力了。想想看,如果涉事厂家将生产日期标注得清晰醒目且不易更改,就不会选用去年的包装盒,哪里还会出现“双日期”月饼?
不得不说,很多食品的生产日期“藏猫猫”,是生产厂家故意为之,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亟待监管部门依法加以规范。我们不止一次地呼吁,食品厂家应当将生产日期标注得清晰醒目,提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但目前看,生产商远远没有达到消费者对生产日期标注的期待。当然,仅凭商家的道德自律和慎独情怀,很难迫使他们提高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的准确度和清晰度,还需要尽早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日期理应细化规定、统一标准,以更加醒目的方式呈现给广大消费者,进而杜绝“双日期”食品。众所周知,食品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是消费者做购买决策最直接的参考依据,也是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知情权中的重要部分。在食品日期标注法规尚未完善的当下,我们只能期待监管部门要加大指导监督和处罚力度,尽最大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