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伯韬 饶军
“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真心为老百姓着想,办事效率真是高,上周五来反映、申诉,周一就给我们解决好了,太感谢了!”2月13日,某数码公司高女士、董女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喜不自禁。去年以来,湖北谷城县人社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创建劳动争议快调速裁先行区,以全程调解、速裁速结为切入点,全面压缩办案时限,跑出劳动维权“加速度”。
点单服务、仲裁便民、流动仲裁……该局多措并举打造出“劳动争议快调速裁”的“谷城样板”。
“点单服务”即来即办
该局在为民服务大厅、县人民调解中心等设立劳动争议“点单服务”窗口55个,将问题分类导引,有针对性、差异化的制定服务方案,为当事人提供政策普法、点单授课、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服务。当事人也可以在窗口通过服务事项清单点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开庭方式、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实现关联事项一纸通办、即来即办、一次办好。去年9月,倪某在某贸易公司工作时受伤,想尽快向公司主张待遇,双方在工伤认定阶段发生争议,倪某到人社局仲裁科申请“点单”服务,想通过仲裁员来调解。考虑到倪某急需钱做眼部手术,否则可能面临失明的风险。局调解室立即与工伤、司法、公司等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面调解。经过4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倪某仍有顾虑,担心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待遇,调解室又与司法、法院等部门沟通,当天即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第二天倪某就收到了18.2万元的赔偿款。
去年以来,该局开展点单释法服务150余次、“流动仲裁庭”服务13件次、案前调解100件/人次。
“仲裁便民”速裁速结
该局仲裁调解实践中,细心梳理,精准把控,对简单的争议纠纷,组织当事人现场开展调解,力争小纠纷不进入庭审程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切实体现“仲裁便民”。去年以来,先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协商处理争议纠纷200件。他们坚持一站服务,立案提速,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现场审核,即时立案,直接送达仲裁文书,切实体现“仲裁快捷”。确实无法当场作出决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将仲裁文书送达当事人,未出现超期审核问题。同时,合理分流,快审快结,对立案受理的案件,15天内开庭审理;对诉求简单、标的较小的争议,通过电话、微信或QQ组织庭前协商,力争不开庭调解;对确认之诉类案件,确保20天内结案;对诉求多、标的高、影响大的案件,通过“一案五调模式”快调快裁快结,确保40天内结案,切实体现“仲裁高效”。同时,该局坚持推广要素式办案,开庭前确定双方无争议事实,优化开庭程序,缩短开庭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
去年9月,湖南籍田某在谷城某建筑工地务工时不慎摔伤,事后双方就受伤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9月15日,田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主张工伤待遇,仲裁受理资料后当天立案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立案受理相关文书。送达文书时了解到田某想尽快调解并尽可能于国庆节前返回湖南老家,同时梳理材料时发现公司负责人也是湖南人,于是在9月21日组织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附带受伤赔偿一事进行协商,现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如愿以偿在国庆节前拿到赔偿款并顺利返回老家。
“流动仲裁”零距离服务
该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将庭审现场开到乡镇、企业、村(社区),着力解决调解仲裁办案过程中“群众往返奔波次数多、维权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切实打通劳动者维权服务“最后500米”。去年6月,仲裁部门受理了李某与机械公司工伤待遇一案。得知李某行动不便,仍靠轮椅出行,伤者点单申请流动仲裁,该局决定将仲裁庭开到李某住所地洞山寺村委会。李某激动地说:“没想到人社局领导这么贴心,让我在家门口都能要工伤待遇”。庭审时,邀请了当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村委会调解员参与观摩旁听,村调解员表示,以前从来没有看过庭审,这次参加庭审活动以案代训收获多,为我们今后的调解工作注入新知识、新方法。庭后,经仲裁员释理说法、沟通调解,同意仲裁意见,被申请人积极想办法支付了工伤待遇。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流动仲裁庭”13次,满意率100%。
去年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劳动争议速裁先行区改革试点,案件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92%,速裁占比75%,群众满意度100%,仲裁办案效能大幅提升,本地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改革成效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学习强国、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网、湖北日报等媒体推介宣传了谷城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