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记者5月24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通知提出,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王优玲)
上海:五个行业可缓缴企业社保
为帮助特困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相关企业纾解困难稳定岗位,在前期已经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上海出台新政,明确五个特困行业可先行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最新出台的《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上海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先行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政策,并将缓缴险种从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通知规定,五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申请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申请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
通知强调,企业在缓缴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期限内,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也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周蕊)
煤炭保供稳价“工具箱”持续上新
记者5月2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价格成本调查中心组织山西、陕西、内蒙古三省区发展改革委,相关煤炭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召开视频会,对开展2021年度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进行部署。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保能源安全。落实地方煤炭产量责任,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加快办理保供煤矿手续。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逐渐进入夏季用煤旺季,同时全国疫情好转,工企复产逐步推进,煤炭需求将逐步回升。为此,煤炭保供稳价“工具箱”持续上新,后续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望提升。
2022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供给瓶颈问题仍然存在,再加上受俄乌冲突升级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保供稳价成为中国能源政策的首要任务。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能源,煤电占全社会发电量约60%。“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称,通过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