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十四五”发展用得上的一种新的区域经济理论 ——增长极体系理论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陈润羊 兰州财经大学教授

  如果要问,用怎样一种方法能够高屋建瓴地把握、引领国家和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举一纲而张万目的效果,那么,提供这种方法的理论就应当是增长极体系理论。新近与读者见面的《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一书,就是阐述这一理论的一本经济学新著。该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0年7月出版发行,作者安江林是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学家,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原所长、现兰州财经大学特聘研究员。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阐发的核心性理论观点主要有: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不只是一两个“极化点”或简单的一两种极化形式,譬如像人们一般理解的区域增长极也就是某一两个中心城市或产业集群等,而是由多种类型和许多的“极化体”组成的一种特殊系统——增长极体系;在国家、省市域等较大区域,增长极的类型主要有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中心城市、城市群、经济带、经济网络区等,这些不同类型的增长极相互耦合而成的增长极体系,是带动区域现代化发展的发动机;为了有效地促进各类区域较快地、高效益地发展,必须重视发挥多种增长极各展其长、交叉发挥辐射带动功能的优越性,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非均衡发展规律的积极作用,又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建设增长极体系是加快现代化发展的战略中枢环节,抓住这一环节即可形成高屋建瓴的决策优势,产生既快又稳的高质量发展效果。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一书所阐述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在“十四五”及以后更长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下面仅举书中的几点内容作为例子,从中可见全书创新贡献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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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一书有关经济带的新观点

  作者认为经济带这种增长极是比城市、城市群更高一级的经济聚集体。经济带将相距遥远的企业、行业、城镇、城市群等经济体组织成带状经济区,使之有条件比其他地区实现更快、更高质量的发展,因而是一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经济空间组织形式。

  (一)经济带的轴心线

  在经济带的系统体中,交通线是连接各主要组成部分的轴心,可以将其称作经济带的轴心线。轴心线有单一轴心线和复合轴心线两种。轴心线的主要功能包括:在组成经济带的不同区段、地区、城镇之间形成可达性的媒介体,为其进行现实的经济交往提供运输等设施条件,促进形成“互联互通”的经济关联关系;在空间上将组成经济带的不同区段、地区、城镇连接成条带状的特殊区域,具有条带形的连续性空间结构特征,促进形成以分工为基础的条带形区域经济共同体;为沿线的经济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提供空间组织方面的依托条件,使经济活动向条件便利、效益较高的区点聚集;为经济要素的流动提供载体,促进经济要素在最佳区点实现优化配置。

  (二)经济带的轴心区

  轴心区是由交通轴线直接串联的若干中心城市(镇)及其辐射带动的近距离城镇构成的线状的或相对狭窄的城镇连绵带或城市、城市群连绵区。交通线产生的可达性效益,首先在交通线直接通过的地区和距交通线最近的两侧地区得以发挥,所以交通线直接通过的地区和距交通线最近的两侧地区就成为经济带上最先产生聚集效益的产业、城镇密集地区,即轴心区。与经济带其他地区相比,轴心区不仅是最先产生聚集效益的地区,而且是聚集效应最强的地区,因而也是产业和城镇密度最大、投资效益最高、有条件获得最快发展的核心地区。轴心区往往呈现为宽窄不等的条带。大规模城市或城市群所在的轴心区区段,城镇相对密集且分布范围较广,轴心区就宽一些;而规模较小的城市或没有城市群的区段,尤其是受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制约、城镇分布稀疏的区段,轴心区就狭窄一些。交通轴线串联起来的大小不等的区域中心城市,形成一种连续的或断续的城市链,这种城市链同时也就成为经济要素和经济活动的聚集链。城市链实际上是一种具有条带式结构的特殊城市群或准城市群,它所产生的聚集效益是一种具有系统性质的整体效益。这种整体效益在性质上不同于单个城市产生的效益,在数量上则大于链条中单个城市聚集效益的相加之和。处于交通轴线各个节点部位的城镇群或城市群,是在单个城镇产生的聚集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产生的集成性综合聚集效益的载体。一个交通轴线串联起来的城镇群或城市群往往形成一种连续的或断续的城镇群链条或城市群连绵带,这种城镇群链条或城市群连绵带则是在每一个城镇群或城市群产生的聚集效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层次和更大规模的经济聚集体。

  (三)经济带的辐射区和腹地

  在轴心区的两侧,是其发挥辐射带动功能的腹地。辐射区就是轴心区在一定时期内经济辐射力能够达到的腹地范围。由于受轴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两侧一定宽度的腹地逐步形成城镇较密集、与轴心区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趋于紧密、对轴心区具有一定依赖性的特征,并在进一步的发展中与轴心区趋于一体化。在轴心区两侧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辐射区,是“紧贴”在或“附着”在轴心区的地带。在构造复杂的经济带中,辐射区还可以划分为近辐射区和远辐射区等不同等级。如同轴心区不均匀、有的区段宽一些而另一些区段狭窄一些的特点一样,辐射区的不同区段也是有宽有窄的,甚至在一些地方是断续的。

  在辐射区两侧更远的地带,由于轴心区的辐射力在一定时期内还难以达到,这些地带就只有在未来时期才能被“吸附”到经济带之中,因而是经济带的潜在构成部分。这种地带,可以称作是经济带的待辐射腹地,实际上,它就是经济带沿线各个中心城市的腹地所连成的链条式腹地。

  经济带的轴心线、轴心区、辐射区和腹地等各部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下图:

  (四)规划和建设经济带的基本思路

  经济带的自然形成和发展,首先是由交通线将各个点状的城镇或城市群连成线条状的连绵带,形成早期的轴心区;随后是轴心区向两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两侧越来越宽的辐射区;再后是轴心区的城镇越来越密集,辐射区的城镇密度和宽度也逐步提高,两侧的分支经济带陆续形成并获得发展,经济带遂形成一定的形态和规模。

  规划和建设经济带的核心任务,首先是建设通达功能较强的交通线即轴心线,以及其他配套的基础设施;其次是建设基础设施条件优越、城镇密集、节点城市功能健全的轴心区,促进轴心区由单线条的“城镇串”发展为两侧城镇不断增多、中心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形成若干城市群的带状城镇密集区;再次是建设分支经济带和逐步扩展的辐射区,使之发展为由若干城市群衔接、融合的条带型城市群连绵区或城市群集群区,使经济带更多、更快、更广泛地聚集经济要素,提高聚集效益,增强产业载体功能、产业协作配套功能和促进经济合作等功能。

  二、《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中有关增长极体系结构的论述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论述了在一定区域内,多种增长极因其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彼此关联,形成具有整体性结构和功能的增长极系统的重要理论观点。

  (一)增长极体系的内在结构关系

  区域内各种增长极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本质性的联系,是它们形成整体结构关系的基础。这些内在联系主要包括:

  (1)共同的结构——功能特点。不同形式的增长极既有共性的结构和功能特点,也有各自特殊的结构和功能特点。所有的增长极相对于非增长极经济体,都具有极化发展或率先发展、重点发展的特点,都具有大体相同的聚集—扩散功能、高增长功能、较快的综合发展功能、有效辐射带动非增长极经济体发展等特点,因而也就必然形成与极化发展、率先发展、重点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结构特点。结构和功能上的相同性决定了所有的增长极都具有实现区域发展共同目标的内在基础。

  (2)功能上的相互差异和相互依赖关系。各种形式的增长极在结构和功能上又有其各自的特殊性,由此决定了它们彼此间必然存在相互依赖、彼此补缺的关系。每一种增长极在功能上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有的增长极侧重于“造血”式的经济支柱功能,有的则侧重于经济要素在空间上的聚集功能,有的侧重于创新功能,有的侧重于经济或技术的辐射功能、产业链的关联功能、文化影响功能等等。有侧重就必然有缺陷,就需要其他形式的增长极发挥另一种功能来弥补自身的缺陷或不足。多种增长极发挥多样性的功能,就能最大限度地克服每一种增长极的缺陷和不足,最大限度地增强多种增长极的整体功能、综合功能。

  (3)聚集与扩散的相互制约又相互转化关系。每一种增长极都具有聚集与扩散这两种基本的功能属性,但是每一种增长极发挥聚集功能和扩散功能的方式以及两种功能相互转化的周期各不相同。一些增长极的聚集功能主要在于某些要素的数量积累,如企业的聚集功能多偏重于资本的积累和积聚,而产业集群的聚集功能侧重于产业链的衔接和经济组织在地域空间上的密集分布,城市群的聚集功能则注重于建设发达的城际交通和单个城市之间深化分工协作。一些增长极发挥以聚集为主的功能时,需要另一些增长极发挥以扩散为主的功能,后者有利于减弱或冲淡前者功能的副作用,反之亦然。每一种增长极发挥聚集——扩散功能时需要其他增长极发挥另一种形式的聚集——扩散功能予以协助或补充;否则,就会放大极化发展的副作用。所以,每一种增长极所具有的聚集与扩散这两种基本功能及其相互制约又相互转化的关系,是把各种形式的增长极连成一体的内在纽带。

  区域增长极体系就是区域内各级各类增长极依靠上述内在联系而构成的具有一定整体性结构特点的系统。区域增长极体系的主要结构特征,就是不同的增长极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而形成的网络结构。区域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但尚未达到高度一体化时,其增长极体系的网络结构一般具有这样的特征:增长极体系的核心部位譬如大型的城市群或城市群集群区等,形成致密的、发达的增长极网络,而增长极体系的非核心部位的各类增长极则处于松散的、有较多缺陷的网络分布状态,而在区域的落后地区譬如一些边远地区、边疆地区等,增长极还只是孤立的点状分布或简单的带状分布。

  (二)增长极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和主要的结构关系

  作为整体的增长极体系由以下九类基本要素构成:以大企业或骨干企业为主的企业式增长极;以主导型、支柱型、战略型产业或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的行业式增长极;产业集群式增长极;中心城市式增长极;城市群式增长极;经济带式增长极;相对发达的网络区式增长极;增长极与增长极之间、增长极与腹地之间相互联系的媒介——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增长极赖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自然条件,如矿产、河流、生物、生态环境等。

  这些要素主要依靠以下几种结构关系联结、组织成网络式的增长极体系:

  (1)纵向层次结构关系,即较大的增长极包含着较小的增长极、较小的增长极又包含更小的增长极、较大的增长极又包括在更大的增长极系统之中的多层次结构系列。譬如,城市群之中的核心城市,中心城市之中的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之中的支柱行业和骨干企业等,就是“大极”包含“小极”、“极”中有“极”的层次结构关系。

  (2)横向并列关联的结构关系,即空间上并列存在的不同增长极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相互协作或联合的关系、相互影响的关系。

  (3)相互交叉、渗透、融合的关系。如在行业式增长极中,包含着一定数量的骨干企业;在中心城市式增长极中,包含着一定数量的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在城市群中,包含着一定数量的中心城市;行业式增长极的大量企业,又往往分布在不同的中心城市之中;等等。

  (4)共用基础设施和辐射媒介的相互依存关系。由上述结构关系耦合而成的增长极体系,从宏观到微观的基本层次结构序列为:区域经济带网络(或相对发达的经济网络区)——区域主次经济带——城市群——中心城市——支柱行业——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在这一基本的层次序列中,经济带网络、经济带、城市群、中心城市、支柱行业、产业集群、骨干企业这些不同形式的增长极,虽然基本上是由高层到低层,或者说由大系统到小系统这样的层次序列彼此过渡,但也存在两种或几种增长极形式在空间上相互并列或相互渗透的关系。譬如:省域的一级、二级中心城市与省域的支柱行业(或主导行业、重点行业),以及二者与省域的大型产业集群之间,并不一定是大系统包含小系统的层次隶属关系,而有可能是同级系统之间的并存关系。这种并存关系既有可能是相互交叉、渗透的并存,如省域中心城市中包含着省域支柱行业或省域大型产业集群的成分,也有可能是各自相对孤立存在的并存,如由若干个密集分布的中小城市构成的省域大型产业集群,与省域的一级、二级中心城市或省域的支柱行业,可能分布于不同的地区。

  (三)增长极体系相对于单个增长极的优越性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指出,在区域经济尚处于不发达的状态时,区域的增长极往往只是少数几个孤立的点状或带状的增长极形式,还没有条件构成多种增长极相互关联的系统。但是随着区域经济逐渐升级为较发达的状态,区域经济的构成成分和结构关系越来越复杂,区域增长极的形式也逐渐增多,各种形式的增长极相互关联的关系逐步升级为系统性的结构关系,区域增长极遂呈现为具有系统性质的增长极体系。相对于单个的增长极来说,增长极体系或增长极系统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越性:

  (1)增长极体系内各单个增长极实现极化发展、率先发展、重点发展,以及增长极体系辐射带动其他发展主体的正向功能和正向效果,均具有加和的总量优势。

  (2)在增长极体系中,各单个增长极孤立发挥作用的缺陷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使其具有了与其他增长极相互协调、配套的新的结构、功能、特性。

  (3)在增长极体系内,多种增长极之间形成稳定的相互依赖和彼此补缺的关系,使多样性的功能集成为整体功能、综合功能,更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总量增长和发展质量的提高。

  (4)增长极体系更有利于进行政策和管理上的统筹协调。从政策上和管理上把握区域增长极体系的网络式结构特征,就能够把握增长极体系的运行特点,及其带动区域整体发展的机制和关键环节,有效推动区域整体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增长极体系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规律性机制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揭示了增长极体系辐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的几种规律性机制,这些规律性机制决定了建设增长极体系乃是实现更快和更高质量发展的一条科学、可行的道路。

  (一)构成增长极体系的各级各类增长极具有相互推动、相互补缺而发展的整体关联关系

  增长极体系是由各种形式的增长极根据各自运行、发展和发挥作用的需要,有规律地形成的整体关联关系。这种整体关联关系不仅不会削弱单个增长极的功能,而且使单个增长极在相互补缺、相互推动、相互协同的作用中增强各自的功能,形成体系内部各级各类“成员”增长极相互推动而发展的良性循环。也就是说,增长极体系首先能够带动体系内各个“成员”增长极的连环互动发展。譬如:经济带网络的形成和发展不会削弱城市、城市群、经济网络区的增长极功能,城市、城市群和经济网络区的形成和发展也不会削弱产业集群、支柱行业和骨干企业的增长极功能。相反,所有这些增长极连成一体却能够增强体系中每一种增长极的功能;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这三类“造血”增长极,会因为它们所在的中心城市、城市群和经济带的发展而拓展其“造血”的源泉,增加其“供血”的渠道,并使区域内外“用血”的细胞和机体增多,从而获得更快、更高质量的发展,而中心城市、城市群和经济带这三类经济聚集体,会因为它们所承载的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等“造血”增长极的发展而使一般的企业、行业等“造血”经济主体受到带动、驱动和正向的影响,使其生长得更多、更旺盛,从而使城市、城市群、经济带的经济增长具有更加深广的源泉,使城市、城市群、经济带因经济增长的推动而能够进一步扩展空间范围,提高经济聚集的规模和质量,将越来越多的经济要素聚集成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综合发展的效果,并不断扩散创新、升级、发展的成效;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这三类“造血”增长极和中心城市、城市群、经济带这三类经济聚集体的发展,又会推动经济带网络延伸覆盖范围,提高网络密度,走向更高水平的区域网络化、一体化、现代化,而经济带网络延伸覆盖范围、提高网络密度,也会更加有效地加强“造血”增长极和聚集型增长极的发展,提高它们相互间的融合发展水平。如此等等。

  (二)增长极体系的聚集功能能够产生更强大、更具综合性的创新机制

  各种单个的增长极都具有聚集功能,而聚集功能的增强必然产生创新机制和创新效果。《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的以下两段话对聚集产生创新的机制作了有创见的论述:

  “增长极的形成、发展或升级,往往体现为要素聚集的连锁反应特征。某种要素的形成或聚集,进一步引致其他许多种要素的聚集,形成持续的或连锁性的要素聚集过程,并逐步产生具有新结构的东西,实现要素聚集向新的实体、新的结构关系和新的运行方式的转化。因此,要素聚集必然产生创新,创新是增长极形成、发展、升级的本质性推动力。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充分地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由要素聚集产生新事物的创新机制。有关研究认为,‘只有资本积累达到充分的水平,相应的人力资本投资(如高等教育、医疗卫生等)以及对技术研发的大力投资才有可能;另一方面,也只有在充分的资本积累下,公路、铁路、大型轮船等交通设施的建设才有可能。’①而在另一种情况下,譬如在科技主导型经济兴起的现代经济条件下,往往是知识要素的聚集引致资金和其他要素的连带性聚集,如风险基金、风险投资的形成和发展,就是如此。所谓学习型组织,就是以聚集知识要素为主要特征的组织,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学习本身,更为重要的是在于学习所引致的连锁性要素聚集以及这种聚集引致的创新型发展变化。②”

  “各种各样的经济增长极,就是通过有效地聚集经济要素、加快要素之间的‘组合反应’,较快地产生先进的生产能力、高素质的经济实体、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方式并引致经济快速发展的特殊系统。所以说,增长极是先进生产力和高素质经济实体的摇篮,是经济快速、高效发展的发动机。建造和发展这样的摇篮或发动机,固然会引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但其更为重要的而且是无可替代的进步作用,则是产生了密集的创新活动和先进的创新机制,有效地发展了新的、更为进步的生产力,创造了不断增多的先进经济实体和先进的经济运行方式,加快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升级。” ③

  单个增长极因其聚集功能而产生创新机制和创新效果如上所述,而单个增长极相互关联形成的增长极体系,则无疑会产生比每一个增长极的创新机制和创新效果相加之和更大、更高级的创新机制和创新效果。所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建设增长极体系,发挥增长极体系将经济聚集转化为高水平创新的独特功能。

  (三)经济带和经济带网络是带动大范围协调发展的一种空间组织形式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对经济带和经济带网络作了独特的研究。有关经济带带动区域发展的机制,书中第三章第五节是这样论述的:

  “经济带以条带形的地域组织形式‘扬弃’了沿线各类地区和城市、城市群的功能,形成一种比城市、城市群更高一级和更具有综合性的聚集——扩散功能。”

  “经济带的首要功能就是依托交通线形成的条带式空间形式聚集经济要素,形成高增长能力。由经济带串联起来的中心城市较之缺乏串联的中心城市,在货物、人员、信息的对外交流方面,具有沿交通线扩大其总量、加快其交流速度和提高交流效率等优势,并且城市与城市之间易于形成最强的综合型外部效应。由于这种优势,经济带较之非经济带地区,更易于将人口、人力、资金、资源、商品、信息等要素聚集到沿交通线密集分布的城镇、城镇集群区或城市群连绵区,形成产业集聚带。经济带各区段的城镇、城市、企业、社会组织之间更易于形成深度和广度的分工协作,更易于形成密集交易的市场体系,要素在经济带内更易于实现高效、优化配置。经济带内的分工深度和广度、协作效率、增长速度、创新密度和自我发展能力等一般均高于两侧的腹地。许多被串联起来的城市形成了沿交通干线的城市链,其中条件相对优越的中心城市依赖要素的快速、高效聚集,能够快速、优先地实现规模扩张和结构高度化,成为支撑、带动经济带发展的增长极,在经济带中优先成长为经济中心或副中心,发挥‘极中之极’的作用。‘极中之极’所承载的推动型产业具有更为发达的前向、后向、侧向关联关系,可以产生带动多种产业发展的乘数效应。中心城市、主要的节点城市所具有的这种乘数效应,是推动经济带由初级阶段发育到成熟阶段的主导因素,是经济带由一般的城镇密集带或城市链发展成为发达的城市群和城市群连绵区的基础性动力。”

  “经济带的另一种增长极功能就是面向两侧地区辐射经济能量、带动沿线两侧腹地更快发展的扩散功能。交通线将许多城市串联成彼此联系更为紧密的城市链,这种城市链在发挥聚集功能的同时,也借助交通等设施条件和产业链的延伸,以及城际、区际贸易等因素,发挥对两侧腹地的经济扩散功能。经济带在其发展中不断产生新的需求并增加其需求总量,经济带内的企业也为了进一步的发展逐步扩大向两侧腹地投资发展各种产业和业务,由此产生技术、制度、政策和知识的供需链条和溢出效应,于是形成经济带与两侧腹地之间越来越紧密的交易链、产业链,带动两侧越来越大的范围加快发展。尤其是城市链发展成为发达的城市群和城市群连绵区,经济带就成为经济能量强扩散的区域发展轴。对沿线的两侧地区发挥更强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经济影响力。随着发展轴的辐射带动力的增强,经济带带动区域发展的强度随之提高,带动的范围越来越大。其中产生的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经济带两侧地区形成了更加发达的交通网络,这就使边缘地带依赖越来越发达的交通网而减少对中心城市的依赖或者成为新的经济中心,带动经济带的长度、宽度的不断扩展。”

  “经济带的第三种重要功能,是它能够将非均衡发展的形式和效果转化为相对均衡发展的形式和效果。依托重要的交通线,建设将边远地区与经济中心地区连成一体的经济带,可以有效改变不发达地区远离经济中心的封闭性区位劣势,增强其可达性区位优势,使经济带串联起来的城镇和经济主体因交通成本降低而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性效应的好处,加快了经济要素向经济带集聚,形成区域内优先获得快速发展的带状增长极。优先发展沿重要交通线的主轴经济带,使沿线地区的点式增长极连成一体,可为区域经济向网络化升级奠定重要基础。随着主轴经济带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其辐射和吸引的范围不断扩展,在干线两侧逐渐扩展形成沿交通支线的次级经济轴带;次级轴带的形成将主轴带的经济中心与次级轴带的经济中心联系起来,二者逐渐向一体化水平过渡。如此聚集—扩散—再聚集—再扩散的循环运行、发展,使相对单一的经济轴带发展成轴带网络,带动越来越大的范围进入区域一体化发展之中,最终实现大范围区域的均衡发展。”④

  与单个的经济带相比,经济带网络是更高一级的增长极形式,是形成发达的区域经济网络的骨架。建设纵横交织的经济带网络,能够带动形成区域内日益发达的企业网络、行业网络、城镇网络、商贸网络、科技创新和协作交流网络综合体。要想更快改变边远地区的经济落后状态,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以更快的速度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最不发达地区延伸经济带和经济带网络。

  (四)增长极体系的“一条龙”综合带动机制

  构成增长极体系的基本要素,即: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中心城市、城市群、经济带等不同的增长极形式,是区域经济的精华和区域内最具活力的发展主体。这些要素以整体性的关联关系相互耦合成一定的增长极系统,即各种增长极相互协调,配套成龙,能够发挥比单个增长极的功能相加之和更大和优越性更强的整体功能。增长极体系通过其各级各类的具体增长极,以及交通设施、产业链、经济社会关系等中介环节,与区域的各种发展主体形成日益紧密的关联关系,能够对区域经济中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增长极体系之外的发展主体发挥直接和间接的关联、带动作用,形成纲举目张、纲目互动的发展机制,使区域经济不仅具有中心城市或城市群这种“龙头”的带动力,而且具有骨干企业、支柱行业、产业集群、中心城市、城市群、经济带、经济带网络、经济网络区等多种增长极配套成龙的发展活力,产生“一条龙”的整体辐射带动能力。

  四、增长极体系理论在“十四五”及以后时期的应用前景和应用途径

  《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一书在增长极体系理论的应用方面,提出了大量有创见、有实用价值的对策思路和政策建议。这方面的成就,体现了作者“以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为理论研究的路标”的治学原则,为“十四五”及以后时期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建议。

  “十四五”期间,国际形势必将发生重大而复杂的变化,中国经济发展必须应对一系列来自国外的严峻挑战。其中,中国被迫与一些发达国家在高端产业领域展开超出市场竞争形式的搏斗就是严峻挑战之一。对中国的未来发展而言,高科技企业、高技术行业、技术创新基地,承载高端产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自贸试验区等现代产业集群,以及承载高科技企业、高技术行业、技术创新基地和产业集群的中心城市、城市群、大型经济带等,其战略地位和战略功能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要。在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转型升级成败的高端产业领域,仍然要尽可能地利用国际增长极特别是国际高端产业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但更重要的则是必须加大国内增长极的自主创新、自主发展和自主带动能力,主要依靠国内增长极的快速成长来冲破国际上的围堵、打压、封锁,带动形成更强大、更广泛的竞争优势,为国家的整体发展开拓道路。由此不难理解,“十四五”期间加紧建设现代化的增长极体系,无疑是国运所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十四五”及以后时期,建设增长极体系的重大战略目的之一是快速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水平,采取一切常规的和非常规的办法加快高科技产业发展,解决高科技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善于组织科技创新的骨干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密集的高科技行业、科技企业和高科技行业聚集发展的产业集群,以及科技企业、高科技行业、产业集群与大学、科研机构聚集度较高的中心城市,若干中心城市形成配套创新体系的城市群,连通若干区域配套创新体系的大型经济带等增长极,就是将优质要素组合、集成为科技创新的精锐军团和军团网络的主要组织形式。建设这样的增长极并发挥其聚集-创新功能,是高科技产业超常规发展的必由之路。

  建设增长极体系的又一重大战略目的之一是深化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经纬国内、连同世界的经济带网络,形成自主发展与开放发展紧密结合、内循环与外循环融为一体的新机制。通过建设覆盖全国并延伸到周边国家的经济带网络,建设连通国内外的城市链,建设辐射国内外的轴带枢纽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陆经济中心、沿边型国际区域经济中心和贯通全国各类经济中心的轴带网络,建设连通国内外各类区域的“一带一路”轴带网络等战略举措,使自主发展与开放发展、内循环与外循环具有紧密结合、融为一体的创造性组织形式,稳步实现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互动协调发展⑤。

  参考文献

  ①陈昆亭、周炎:《富国之路:长期经济增长的一致理论》,《经济研究》2008年第2期。

  ②、③安江林:《增长极体系与跨国经济带建设》第60—61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0年7月。

  ④同上书,第102—104页。

  ⑤同上书,第9—11章。

  (作者简介:陈润羊,兰州财经大学教授,区域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