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贵元 评论员
近日 ,笔者与一位因企业排污被政府“约谈”的老板闲聊时,他毫不掩饰地说:“企业要生产,污染难避免。” “政府约谈我不怕,反正不是我一家,大不了就是曝光、罚款,并不丢人现眼!”就是因为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扭曲观念和侥幸心理作祟,导致接连不断的偷排偷放、甚至顶风排污屡禁不止,直接影响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顺利进行和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
众所周知,企业无节制地肆意造污、超标排放,实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各地依据环保法查处了许多环保案件,有些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不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的。
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切莫忽视和懈怠,治理环境污染永远在路上。
实践证明,治理环境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生态就是生命,环境就是民生,治污就是造福。改善环境就是发展和释放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之举、百年大计。因此,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锲而不舍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时代理念,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毋庸置疑,企业污染是“重灾区”,也是污染的“最大源头”。抓好企业治污可谓是“重中之重”。因此,企业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生观念和法治观念。破除“本位主义”私念,把企业治污摆在首位,舍得增加环保设施投入,千方百计达到国内外先进排放标准,做到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安全生产。被约谈、曝光的企业要汲取教训,深刻反思,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把政府“约谈”当儿戏或“耳旁风”。要把政治纪律挺在前,主动作为敢担当。做到令行禁止,防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与环保部门“对着干”的违规行为。环保执法要做到精准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执法。对企业可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监管,根据不同企业具体情况,认真落实“因企施策”,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不可盲目实行“一刀切”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既要引导和助力企业治污达标,又要帮扶企业科学有序发展生产。发展是要务,治污要跟进,不可“致富”不“治污”,要同步进行,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个统一。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哪里出事,哪里负责,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机制体系。做到指挥灵敏、调度有力、精准落实、注重成效,不断巩固拓展治污成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眼下,距离年终不足两个月的时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不容乐观。因此,我们要以只争朝夕、分秒必争的冲刺精神,死死咬住目标不放松,自上而下、齐心协力、同心同德、苦干实干、不懈奋斗,力争环保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