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之如 文/画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陕西省商洛市镇安中学新校区,校门口标志性的4层“鲤鱼跳龙门”水景喷泉和凉亭等与教学无关的设施,开始被拆除。
一个刚刚“摘帽”的贫困县,“全县年财政收入不足2亿元,却花了7.1亿元修建了一所‘豪华中学’”,而且,校门口建了“4层‘鲤鱼跳龙门’水景喷泉和凉亭等与教学无关的设施”,确实太奢华了。
接下来的后续处理,《中国新闻周刊》以《中纪委调查贫困县7.1亿豪华中学,喷泉凉亭被火速拆除》为题作了报道,但有关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尚不清楚。
凉亭和喷泉既然已经造了,虽说与教学无关,其美化学校环境的用处还是客观存在的。若为考虑使用成本计,顶多喷泉不喷水罢了,搁在那儿于景观似乎也无碍,凉亭更是不会刺人眼目,过路人入亭歇会脚不也挺好,非得花钱请人费力拆了,岂非节外生枝多此一举的瞎忙活?
要我看,该在喷泉和凉亭处嵌一块碑,将此次事件原原本本地记述镌刻于上,让所有过客看到,接受艰苦奋斗和廉洁奉公教育。刻这么一块碑,恐怕怎么也花费不了拆除喷泉凉亭的工钱和处理后续事宜的费用,既节约又有意义,何乐而不为。有道是:
留着有益无危害,喷泉凉亭莫慌拆;决策错误当追究,挽回损失也应该。
说实话,建“豪华中学”的钱,归根结底还是人民的血汗钱,我们不能在追查荒唐决策责任人的同时,将已建成的无害建筑一拆了之,从而形成事实上的新的财富和资源的浪费。
同样,对于某些违规花巨资建成的豪宅等建筑,简单地出动破拆机械一拆了之,似乎也非明智之举,完全可以收归国有,并改作公益设施,以避免巨大资金和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