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力度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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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称,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曾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此次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力度加码,从10%提高到15%,实际上是进一步加大了减税降费力度,有利于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减轻更多负担。(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