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两部门明确 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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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公告称,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