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李汝珍
刚做老师那会儿,教历史,前三节没有安排课程,每个清晨,有大把光阴供我挥霍。我偏又是那种睡不惯懒觉的人,天将明未明时醒来,便不肯多在床上待一分钟。最初的日子,喜欢坐在窗前读罗兰小语、席慕容诗歌,边读边用二姐夫改装的小录音机把自己的声音录下来,反复播放。日子经我这么一过,倒也多了不少乐趣。但恋爱后,心绪开始起起落落,阴晴不定。
我选择到校外散步,以此对抗忧伤与孤单。慢慢穿行在被蒿丛、杂草和群花包围的野地,心便在不觉间化作鸟儿,凌空飞上白云。
经常遇见养路段工人的眷属,提着大兜小兜的新鲜蔬菜,经过我散步的地方,她们满脸的安然与安心,感染了我。学着主妇们的样子,迎着晨曦去学校附近的乡村早市,将沾露的蔬菜带回学校,用心洗净,做给他吃。
起初,并没听过“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的经验,只是纯纯地,义无反顾地用最朴素最直接的方式表达对他的好。而他总是吃得心满意足,这让我开心,也让我更虔诚地付出。
一年多后,当我成了他的新娘,并没有因为身份的突然改变无所适从。过去的日子,重复着上课、下课、做饭、洗衣生活的我,对婚姻的期许,仅仅限于柴米油盐。不是没有过疏懒、倦怠的时刻,但每每看到他将肉里的油拌在饭里狼吞虎咽的情景,所有的疲累便于平淡的光影里,一点一点消散。
经年如斯。后来,村中的早市,物品渐渐丰富,而我却因改教语文,买菜的时间少了,终至几乎没有。但对于做饭的热爱,并没减少。女儿上初中后,我们又回到二人世界。只是相处的时间却屈指可数。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有时难免孤单,便去学校食堂用餐,然而,偌大的饭厅,除了喧闹,并无温馨。又回到家中,日日与锅碗瓢盆相对。纵使他不能陪我吃饭,但等待的过程,也别有味道。安于柴米油盐,断然不会因日子单调而困惑,反倒在琐碎的重复里多了执念。
耳濡目染,女儿很早就学会做饭,10 来岁时,便烧得一手好菜,到现在,厨艺已高过父母。女儿精心做的菜,总是让人胃口大开又赏心悦目,似乎它们已不是单纯的食物,而是一件件艺术品。我无法不折服于女儿的理念和态度。有时,看着她系着花围裙在厨房里忙这忙那却乐此不疲的样子,我开玩笑:“你千万不要像妈妈一般,一辈子围着锅台转,没有大的作为。”女儿缓缓地说:“喜欢做菜,让我有成就感,但我不会重复妈妈的生活,为一个男人失去自我。”
我不会和她讲什么道理,也不会与她探讨她的观点是对是错,我只相信,将来的某天,当遇到那个让她愿意托付终身的人,她也会坠落红尘,和我一样,心甘情愿,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