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金融支持在国防领域的作用及体系构建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上海财经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 陈晓和 周可

  国防是非盈利性的纯公共产品,财政支出是国防开支的主要来源。随着国防需求的提升以及军队现代化建设任务的加重,国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若长期依靠财政支出势必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实现金融与国防建设的融合就是要打破我国经济与国防相分离的二元体制,从民间汲取资源、资本带动国防建设的发展。2016年5月,中国国防金融研究会成立大会曾明确指出,财政性国防支出已难以支撑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应当从资本层面出发,合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美国、日本等军民融合强国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金融手段在军队建设、军民融合等领域作用巨大。然而在我国,国防金融仍然是一个新概念,理论与实践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国内学者从经验借鉴或案例分析等角度,梳理了美日等发达国家军民融合过程中金融工具的作用,分析了我国国防领域融资难、融资渠道与方式单一、过度依赖财政支持、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但是缺乏对国防金融的适用性分析以及如何构建框架体系的研究,本文拟在这方面做些探讨。

  一、金融支持在国防领域的作用

  金融支持在国防领域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聚敛功能

  由于军民融合产业项目不确定性与风险性较高从而导致融资难、融资贵。金融市场可以通过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方式将市场上的闲置资金集聚起来并投入到缺乏资金的军民融合产业项目上。

  (二)配置功能

  国家政策的倾斜与国防金融市场的完善将会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军民融合产业及项目上,这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调节功能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尚处于前中期发展阶段,投资者更倾向于规避风险而选择投资其他领域。金融市场的调节功能可以起到控制或防范风险的作用。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让投资者清晰地了解风险,提高对军民融合产业及项目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设计完备的保险和保障业务,也可以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设计金融产品,从而控制和防范风险,降低风险和损失。

  (四)反映功能

  首先,金融产品的定价受国家金融政策与发行主体对收益预估的影响,从产品定价模式能看出政策倾斜程度的改变与未来行业发展规划。其次,军工行业信息相对闭塞,通过金融市场的行业分析和专业人员出具的行业研究报告,投资人能够对军工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实时热点有一定了解。再次,除了代表卖方观点的研究报告外,金融市场上的各类指数、指标也能从买方的角度反映投资者对于行业发展的看好程度。最后,金融市场中主体数量的增加与质量的提高将有助于提高其广延度,从而使金融市场更加灵活、成熟、有序。

  二、国防金融体系构建的内容

  构建国防金融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

  政策性金融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政策性和优惠性,其中包括专项扶持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性贷款、政府担保等一切带有政策倾向的金融手段。美、日等国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军工企业提供贷款、税收及担保等方面的优惠,吸引了大量资金进入。近年来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包括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给予税收优惠或专项扶持资金。但具体工作安排还不够细,尚未形成成熟模式。建议建立若干不同侧重的金融机构,从不同角度对军民融合企业进行帮扶,以减少大包大揽带来的秩序混乱。

  (二)创新信贷机制

  目前,银行贷款仍然是军民融合企业融资的最重要渠道。促使银行提供延长贷款期限、调高贷款额度以及降低贷款利率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融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完善信贷机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制定针对性信贷政策。在国防金融领域,建立符合军民融合企业的特定利率、授信审批、信用评级等制度,实现信贷支持差异化。其次,创新贷款抵押方式。采取多种资产抵押贷款相结合,除了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固定资产,还可以增加以动产、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为抵押的贷款项目,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再次,承贷主体多元化。在银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投资企业作为承贷主体。

  (三)优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我国相关文件规定,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其主要功能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规范和培育小微企业、地方政府扶持发展平台和资本中介服务等。相较于主板创业板,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具有门槛低、保荐费用低、挂牌周期短等优点,可以为实力较弱、风险较高、发展前景不确定以及模式不成熟的小微型军民融合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目前呈现出迅速发展、差异较大的特点,但交易制度、机制等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

  (四)发展中小微私募债

  自从2012年我国证监会推行私募债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以来,市场容量已达万亿。相对于其他融资手段,私募债发行具有形式灵活多样、方便快捷、审批周期短、贷款期限长等特点,尤其是信息披露程度低的特点,使得私募债适合某些有融资需求因涉及技术保密而不便于披露太多信息的军民融合企业。

  (五)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基金

  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增长潜力巨大的新兴中小企业,其特点为分摊风险、共享收益,在一些未来发展状况难以预测的产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设立了各种形式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包括省市级产业基金、军工企业产业基金以及科技阶段性或引导基金。拓宽了军民融合市场化投融资渠道,提高了企业的决策与经营管理效率。但还存在着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质量参差不齐等不足。

  (六)持续军工资产证券化

  我国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进程逐年加快,常见模式有首次公开募股(IPO)、借壳或买壳上市以及资产注入等。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能够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获得更加有效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风险和融资成本。大部分集团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军工资产由于各种壁垒仍未改革到位,导致整体资产证券化率较低,并呈现出发展不平衡状态。航天科工集团与航天科技集团的资产证券化率约为20%,而中航工业资产证券化率已超过66%,但相较于美、日等国的70%至80%还有不小的差距。

  (七)融入PPP模式

  PPP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大量吸引民间资本,缓解财政紧张问题,降低政府债务比率。2014年以来,我国PPP模式的适用领域与规模逐步扩大。但我国PPP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军民融合领域的应用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认知障碍、制度不完善和经验不足等,应当强化顶层设计,出台PPP模式相关实行制度。

  三、国防金融体系构建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构建国防金融体系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弄清企业的需求与短板。不同阶段、规模、类型的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可以根据不同问题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出台相应的倾斜政策。例如专门设立解决征信问题或融资难问题的服务机构。

  二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相应的改革。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相较于美、日等发达国家仍不够成熟,应当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三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金融支持国防建设没有固定模式,既可以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等方法,也可以采取私募债、PPP等形式。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发展和丰富其形式,以便形成科学、合理、系统、全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国防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