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网站获悉,为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深入开展,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拟表彰山东省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9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2个。
《通知》要求,此次推荐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类企业(包括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以下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周国芳 韩晓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