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6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预付卡立法监管 值得期待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魏文彪 编辑

  近年来,因过度发卡、服务减少、裁撤网点甚至关门跑路而导致预付卡成为废卡、消费者难以求偿维权的事件屡见不鲜。不少人呼吁从立法层面管理这一乱象。鉴于此,上海正在积极推进预付卡立法,引入行政机关进行适度的监管,试图在地方性法规层面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缺。(7月8日央广网)

  预付式消费能让消费者享受到相对实惠的价格,也有利于商家缓解资金压力,所以,预付式消费规范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近些年来,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门店关门老板跑路,消费者预付钱款打水漂的现象时有出现,令消费者的权益遭受侵犯。仅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显示,今年1月1日至4月9日,就收到预付卡消费投诉电话10940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幅达120.65%。全国其他地方消费者遭遇预付卡消费陷阱案例,同样大量发生。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有效的监管,必要性与紧迫性凸显。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发生门店关门老板跑路的情况,消费者只能对相关门店老板提起民事诉讼。而由于诉讼成本较高,部分消费者没有时间精力打官司,不得已放弃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以及门店老板跑路后,短期内难以找到其本人等原因,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而这样的监管与维权现状,也导致部分门店老板不惮于在资金周转困难之下,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一跑了之”,有的甚至恶意设置预付式消费陷阱诈骗钱财,客观上助长预付式消费纠纷乃至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而像有关专家建议的,建立预付卡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即由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预付卡内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只有经过消费者的确认,商家才能扣钱,消费一次扣一次钱,余额仍在账内,就不至于一旦门店老板跑路,消费者预付资金血本无归。同时,由于预付卡内余额资金产权归属消费者,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范围,消费者有权利优先取回,这样也就能防范在发卡企业债台高筑、破产清算情形下,消费者因不能优先受偿而致卡内余额被吞噬。

  前不久,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在预付卡地方立法领域,迈出了第一步。人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够参照上海的做法,就预付卡管理进行立法,由行政机关对预付式消费进行必要的监管,如专家建议的建立预付卡资金银行存管制度,以有效防范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因老板跑路个人预付卡内资金打水漂现象发生,令消费者的权益与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的保障与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