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8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伊川法院: 心理疏导化解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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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伊川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黄挺突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一个长期隐匿的被执行人杨某在县城出现了。挂断电话后,黄挺便和同事李称义、李志隆一同前往杨某出现的地点对其进行抓捕。经过一番准备后,终于在伊川县北花坛附近一家建材店内,堵住了正在购物的杨某,看到如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杨某傻了眼,只好乖乖跟执行干警回到法院。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016年9月,刘某在跟随杨某从事外墙粉刷时受伤,两人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经调解后,杨某同意赔偿刘某各种费用共计9万余元。但杨某因没有按照调解书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刘某便于2018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挺接到案件后,对杨某进行多方走访和调查,发现杨某不仅名下无任何财产,与妻子离异后也不知去向,电话无人接听。就在案件进入瓶颈时,意外接到举报电话发现杨某的行踪。

  将杨某带回法院后,刘某早已在法院等待,因杨某躲避多时,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导致申请人刘某对被执行人杨某失去信任。见到杨某后,刘某突然情绪激动,难以克制。为防止发生意外,执行干警李称义先将刘某带到隔壁房间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另一边执行干警黄挺也抓紧时间,对杨某进行释法说理,向其讲解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限制和影响,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和责任。经努力劝说,被执行人杨某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为了不被司法拘留,用尽办法借钱并找了担保人,申请人刘某才同意和解。当日天下午一时左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当场履行2万元,并在其亲戚担保下,保证余款在一年内分批次付完。

  “人无信不立”,一次爽约将对个人信誉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方能做诚信公民。

  (本报记者 罗红耀 通讯员 李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