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文彪 编辑
6月2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谈到了统计造假的问题。据其介绍,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发现,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分别高达56倍、10倍和6.7倍。(6月21日《新京报》)
现实当中,一些企业为了资质考核、争取融资等原因,有时会出现虚报数据现象。不过,企业虚报数据,令数据高企,也会导致缴税额度上升,关涉企业的切身利益。正因为如此,实际上,企业虚报数据的欲求与动力并不是很足。
其实,虚报数据行为,更多的是一些基层领导所为。由于企业上报数据汇总后,体现为地方政府的政绩,关涉基层官员的仕途前程,于是一些基层领导授意企业数据造假,甚至不惜威逼利诱,以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等“要挟”企业配合造假。据《半月谈》此前报道,一家生物制药企业负责人就表示,如果企业不配合数据造假,当地就取消给予该企业的优惠政策,这让企业很无奈,不得已就范。
此外,统计工作受到一些基层领导的干预,统计工作独立性难以获得有效保障,也是导致统计数据造假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一些基层领导为了数据好看,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干扰统计工作。由于地方统计部门人财物均归地方管理,数据统计工作有时很难避免受到干扰。一名基层统计人员就曾告诉媒体,“你不听,人家就换掉你,更别想升迁调动了”。这也就导致法律规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报告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较难完全得到落实,导致统计数据造假现象难以彻底杜绝。
而要最大程度地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首先是要对那些被发现存在虚报数据的企业依法实施惩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地方政府责任人实施追责,在其升迁调动上实行“一票否决”。此外,还有必要通过有效制度设计,加强统计工作的独立性,以及通过加大远程监控设施建设等,应用技术手段防范数据造假出现。如此才能真正有效遏制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发生,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令数据统计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应有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