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恩亮 公职人员
宝鸡一男子在乘坐海航飞机就餐时,被餐中的异物铁环硌坏了牙齿,航空公司调查后给出解决方案:按餐费10倍赔偿乘客200元飞机模型。(5月4日《华商报》)
众所周知,以物抵钱进行赔偿是极不厚道的一种做法,从以往的情况看,所抵物要么要价偏高,要么是库存或专门买来抵债的弃之可惜,留之无用的东西。由于欠款或赔偿方抓住了对方“给总比不给强”这一心理,于是屡屡达到以最小代价抵还最高额度债务的目的。有道是,通常情况下的以物抵钱不是不可以有,但必须是债权人自愿。否则,死活就这一锤子买卖,不是耍无赖就是店大欺客。
很显然,从海航对王先生表现出的爱要不要的态度,以及“只能这样处理”的回应看,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他们非但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更可恨的是,在遭到王先生拒绝后,他们非但中止受理,竟连海航其他部门的电话都不提供。他们对消费者的傲慢和霸道可见一斑。需要指出的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就意味着,海航的这一以物抵钱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他们必须通过现金方式予以赔偿。
现在的问题是,面对海航如此店大欺客,王先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笔者看来,如果媒体的介入还不足以令海航改变主意,就只剩诉讼这一条路了。尽管打这个官司会耗费王先生不少精力和时间,但最终胜诉是不存在悬念的。因此笔者建议,但凡王先生的精力和时间允许,不妨把海航推上被告席,就算不为赔偿也该治治他们店大欺客的这股戾气,杀杀这股歪风。同时笔者也提醒,店再大也要参与市场竞争,也需乘客支持。不把乘客当上帝,甚至连他们最基本的权益都无视,乘客无声走人,注定会让傲慢者在竞争败下阵来。迟早,店大欺客会变为店大无客,让真飞机化身“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