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7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贪欲之火必自焚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吴之如·文并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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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报道,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蔡漳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或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3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356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近日,此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蔡供述,受贿时的贪欲之火已烧昏了自己,完全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

  当上了大型国有企业的副总经理,权力不小了。本可以凭此大展宏图,为国家为人民作出一番贡献。然而,蔡某却私心大发,“贪欲之火已烧昏了自己,完全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千余万元,将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当成了谋私暴富的工具。有道是:

  贪欲之火必自焚,无视规矩蹈泥坑;忍看公仆成罪犯,身陷腐败毁前程。

  被贪欲占据了整个心灵的人啊,为什么非要等到被押上了人民法庭的被告席后,才如梦初醒,悔不该“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呢?假如始终怀有一颗为国为民的初心,热爱人民,敬畏法律,哪怕身居高位,又何惧恐吓和诱惑,而不能洁身自好、立于不腐不败之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