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4月12日从湖北省襄阳市职改办获悉:从今年起,襄阳市将在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中心医院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在部分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襄阳市今年先行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实现全市所有高校自主评审全覆盖,并在部分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据了解,襄阳市目前共有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几所高校具备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正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和其他系列(不含“以考代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权;市中心医院具备卫生技术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襄阳技师学院具备教师、实验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市农科院具备自然科学研究、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
评审权限下放后,各单位自行组建相应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自行组建相应专业的专家评委库。各单位评委会要制定以岗位职数使用、评委抽选、评审程序、评审纪律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制、问责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评审工作办法;在省统一标准条件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岗位特点,自主制定不低于省级基本要求的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权下放后,除市中心医院在试点期间由省职改办依据评审结果发文、办证外,其他各单位自主评审、自主发文、自主办证,取得资格的人员在省内流动时,接收单位对照新岗位要求,对其业绩重新进行评审聘任。其中中心医院各单位要建立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参与并负责单位职称评审全程监督、负责受理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各级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及评审通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评审中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田伯韬 彭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