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6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29号文继续优化行业发展 简理财严守监管红线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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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在互金圈《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即29号文)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通知》明确规定了有关互联网企业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边界,更引起了广泛讨论。其中对于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诸如“收益权转让”“代销”“金交所产品”等,均有相关说明。

  29号文并非突如其来,监管早在2016年就已开始进行互联网资管的清理整顿,而在行业人士看来,29号文正是对过去政策的进一步强化执行。

  在此次监管风暴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互金平台与金交所合作模式所引起的关注。29号文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

  这被很多人解读成所有与金交所合作的互联网平台都涉嫌违规。实际上,在此规定中29号文不仅提到了“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及“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这样的清晰说明,在有关“代销”与“引流等变相提供代销服务”等说法也有斟酌的空间。

  所谓“代销”,包括“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有一个很大的特征,即存在销售服务和产生交易行为,用户或投资人的投资款经过该平台银行账户,再投资到金交所产品,如果是这样,则应按照29号文相关规定严格取缔。

  而金交所,即“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心)”,由国家相关机构批准并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业界屡次提到的38号文、37号文正是针对金交所相关业务进行规范的权威文件。因此,金交所开展相关业务有着相对十分严格的监管依据。

  从引流角度来说,只是单纯跳转,信息流与资金流都通过金交所平台完成,互联网平台不涉及任何交易,目前来看,并不属于29号文中所提到的“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的相关规定。这也是很多人认为部分行业舆论对此相关规定理解尚需斟酌的原因所在。

  据悉,目前在互金平台与金交所合作上的确存在着符合当前监管规定的模式。如银票网与东金中心的合作模式,以及香港上市公司云游控股(00484.HK)旗下简理财与金交所的合作模式。从相关资料来看,投资者在银票网平台点击理财产品会直接跳转到东金中心,而相应的产品信息也在东金中心查看,交易流程及相关协议也对此进行了说明,投资资金更是未经过银票网,而由东金中心完成。

  而简理财与金交所合作的模式与此类似。据了解,简理财一直严格按照监管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在并入港股上市公司云游控股之后,更是按照港交所国际化证券市场标准规范操作、及时信息披露,并接受诸如普华永道等知名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审计等。而在其与金交所合作层面,简理财作为纯粹的金交所导流平台,只向用户和投资人提供工具服务和信息服务,不参与直接代为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代销服务,用户所有交易行为均在金融交易所内完成,用户投资后通过简理财查询对应的金交所产品编号。这一模式在目前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不仅如此,凭借科技驱动和互联网运营策略,简理财还积累了雄厚的技术能力,并将此用于合规业务的开展,通过技术手段严格监控金交所产品人数限制,与金交所一道严格遵守监管对于持有人数的限制。在风险控制方面,简理财会在用户进行投资前,完成开户认证、风险测评,并在金交所完成风控之外,通过自身技术进行“二次风控”把关,为用户提供更为安全的工具和信息服务。

  综上,无论是行业从业者还是相关用户和第三方观察研究机构,对于监管层常态化的严格监管的行业趋势,是完全值得肯定的,因为这是一个不乏创新因素的行业未来做好、做大、做强的必要因素。与此同时,身在行业中的玩家,不管技术和模式多么新颖,规模多大,严于律己,恪守行业本质和发展规律,敬畏行业同样是永远需要摆在重要位置。

  (陆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