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0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经营权究竟属于谁?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特约记者 方令航 金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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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树、小屋、摇臂、马车……这是记者在浙江省永康市西溪镇寺口村看到的一片原生态樟树林。虽然下着绵绵细雨,还是有不少附近工厂员工和村民前来休闲、游玩。这座被称为西溪影视基地的前身,是寺口村一座占地近百亩的森林公园,有百年以上古樟树100多株。翠绿的树冠连接在一起,形成天然的绿色屋顶;溪流从林中穿过,两岸古树夹道欢迎,一派生态自然的景象。

  西溪镇地处永康市东北角,距永康、东阳、磐安三城城区大约30公里,东永高速穿镇而过并设有互通口,横店到寺口影视基地的车程只有15分钟。3年前横店外景服务人董锡贵来到这里踩点,与寺口村达成了发展影视基地的协议。随着首个古装历史传奇电视剧《苍生大医》的剧组来村取景后,寺口村名噪一时。基地吸引上百个剧组来此取景,其中《黑枪》《擒蛇》等影视剧将60%-70%的戏份安排在寺口基地拍摄。

  村民集资成立公司

  西溪素有永康西藏之称,但这几年在工业发展上落在了兄弟镇后面。听闻寺口村要对接东阳进军影视文化产业,村民们举双手赞成,还主动为基地建设当起义务工。寺口村村民群情高涨,2014年8月大伙集资980万元,注册成立一路歌影视有限公司,聘任董锡贵为董事长,在入口建成仿古牌楼,停止对古樟树林的“人工干预”,拆除与自然环境不协调的路灯等现代化设备,还这里鸟语花香的自然风貌。

  董锡贵告诉记者:“进驻西溪后感觉到开发建设力不从心,自己在经营上无法施展,没有决策自主权。村里曾经提交了一路歌影视公司租赁村公园场地的协议,但我没有签署。”一路歌影视公司经营期间,投资50万元的村干部董良彪在未通过大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挪用公司款300万元炒股,后被镇党委督办追回,并按一分利标准付息。2015年初,部分大股东提出退股,一路歌公司经营维艰。2015年3月为体现股东权益寺口村成立股份制的神峰影视文化公司,继续由董锡贵担任董事长。随后董锡贵辞职离开神峰公司,前往龙山镇创办龙川文化园。董锡贵告诉记者:“我离开西溪是因为理念不一样没法坚持,寺口村有很好的原生态环境,古装戏、年代戏、现代戏等都适合拍摄。但是影视文化企业需要各方合力,收取剧组的钱不是目的,通过剧组拍摄扩大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把延伸产业——吃住玩这一块做好,才是真正的目标。”

  经营权从“一路歌”换成“神峰”

  采访中村民老朱告诉记者,成立“一路歌”公司大伙还是认可的,但是村民对现在“神峰”公司继续经营有疑义。尤其是“一路歌”经过几次股东变换,现在变成几个人所有的股份企业,等于全村共有的集体资产被少数股东享有,所以村民们颇有意见。

  对于部份村民的疑问,董良彪告诉记者:“村里一直希望董锡贵按约经营,但他不同意租约期满后把牌楼无偿留给村里,我作为大股东接手神峰公司后同意了这一条,说实话我也是临危受命,作为村干部不能看着基地垮下去。”

  记者了解到,经过退股、收购等一系列变化,目前“神峰”公司的股东已经缩减到9人,股本金648万元。对此西溪镇纪委副书记吕永进告诉记者:“神峰公司与一路歌都是企业,他们与村里形成的租赁关系并非村属工程,所以有意见的村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与企业的租赁纠纷。”对于记者提出有关租赁合同为何没有公示给村民,吕永进解释这些合同是企业行为,只需对企业股东负责。

  发生在西溪镇的影视基地经营权之争,无疑是一场利益搏杀,寺口村村委会主任吕云告诉记者:“最初成立一路歌公司是董锡贵的个人独资企业,村民集资是主要资金来源。神峰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因为都是聘任董锡贵在经营,所以延续租赁合同符合公司法规定。本来村民集资入股就是风险收益都存在的,有的村民不愿意投资入股,就意味着放弃了这片公园土地的租赁收益,当然也不必承担经营风险。”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个人独资企业与股份制公司的性质不同,简单的理解就是一家个体工商户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一路歌”是无限责任的,“神峰”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分别受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调整。具体到西溪镇的影视基地,虽然都是董锡贵担任董事长,但“一路歌”和“神峰”是不同性质的2家企业。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的毛长征律师告诉记者,作为后续租赁村集体资产经营西溪影视基地的神峰公司,应该经协商、核资、清算、评估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转换角色,整合各方资源,这样既保障了投资人的利益,又兼顾平衡村民集体利益,真正做大集体经济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