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届“新华高峰会”上,2016年度“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推选结果公布,“红豆”榜上有名。
据了解,“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评选活动是由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日报社、江苏商标网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全省各行各业的400多件商标参与评选。经过行业协会鉴定、群众投票、商标代理机构确权和专家评审,历时7个多月,最终遴选出50件2016年度“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红豆集团“红豆”商标凭借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受到评委、专家的好评,成功上榜。这也是继红豆品牌获得“2013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江苏最具影响力商标”后的另一荣誉。
红豆对商标的重视不是一朝一夕的,《商标法》颁布的30多年,也是红豆集团商标发展的30多年。红豆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商标的培育和发展。早在1983年,时任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耀庭接手企业不久,凭借着企业家的敏锐洞察力,经过长时间酝酿,“红豆”这个饱含相思之情、富含民族文化的名字诞生了。1984年,周耀庭迅速对“红豆”进行了注册。此后,红豆又先后在34大类和8大类服务性产品上进行商标注册,在54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了商标注册。截止到目前,红豆共注册商标2000件。为了更好地进行商标的管理和维护,红豆在全国最早设立了商标科。
目前,中国的商标注册量、有效商标总量等指标均居世界首位,但在发展优质的商标品牌这方面,中国企业跟国外仍有差距。红豆集团董事局联席主席周海江认为,“一个没有优秀人物的民族是一个落后被欺负的民族。同样,一个没有优秀名牌的经济是一个落后被动的经济。”打造强势品牌,一方面需要文化和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需要细致的品牌维护。坚持品牌建设,始终把商标战略作为红豆发展的核心,重视商标注册于推广,加强商标管理与保护,这是红豆集团一直在做的事情。
数十年坚持商标战略,不仅有效保护了红豆品牌,还为红豆集团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效。1997年,“红豆”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中国服装行业首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2010年,红豆集团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成为中国服装界唯一一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此外,“千里马”和“HOdo”两个商标先后于2013年和201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红豆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拥有3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红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