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绍红
鲁迅先生的家乡在绍兴,对绍兴酒自是有特别的感情,所以先生尽管不嗜酒,却也常常小酌,或会朋友,把酒论世;或自斟自饮,以遣心中感怀。
善吃老酒的鲁迅先生下笔之处不免也沾染着绍酒的醇香。尤其是小说,十之八九分都写到酒。因他的落笔方才有了今日红红火火,甚至成为游客必到之处的咸亨酒店。当然,咸亨酒店也为先生提供了创作场地。彼时他假托身份在里头潜伏: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寥寥数笔将咸亨酒店里头的一名老实木讷的小伙计描刻出来。特别具有画面感的是上酒店买老酒喝的绍兴餮客们,伸长脖子目不转睛地监督着伙计打酒。先生恐怕也无意揭发酒楼“潜规则”,只是当年绍兴的酒楼里寻常可见的场景罢。
据说,鲁迅在绍兴府中学堂任学监时,课余时常至泰生酒店小饮。因为酒店临河,便将多种鲫鱼养在自备的乌蓬船舱里头。客人们凭窗而坐,可临河挑选肥美鲫鱼下酒。当时,鲁迅最爱吃的河鲜正是清蒸鲫鱼。宴请朋友时,他总要点这道菜。除此之外,先生还爱以鱼干、酱鸭、槽鸡佐酒,可见这是一条地道的绍兴舌头。好友许寿裳同是绍兴人,特地托人买这酒店的鱼干、酱鸭、糟鸡等佐酒物送给他。令身处他乡的先生感动不已,引以为知己。
先生的知己很少,当世能与之心神相交的则少之又少,他的孤独可想而知。世上的作家都喜欢换马甲,但没有谁的马甲比先生的多(他一生共用过181个马甲)。甚至,他还让自己的马甲相互说话。似无人陪伴的孩童拿着两个玩偶自娱自乐。看似可笑又难免揪心。或许唯在酒楼上可以醉言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