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柏春 吉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上接01版)
由此可见,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与劳动价值的实现形式互为表里,不说明劳动价值的实现形式就无法说明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说明了劳动价值的实现形式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也就不言自明了。
应当指出,劳动竞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劳动竞争过程也就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显然,劳动竞争过程首先是在企业内部展开的,之后就会扩大到行业之间乃至于整个社会。在现实中,在企业内部通过劳动竞争普通岗位的工资水平就有可能会降低,而那些关键岗位的工资水平则会相对提高。在整个社会,这个地方的工资水平较低,劳动者就会流出,劳动供给就会不足,这样就会迫使企业提高工资水平,这个地方的工资水平就会上升,相应地就会吸引更多的劳动者,那个地方的工资水平较高,劳动者就会流入,劳动供给就会过剩,这样企业自然就会降低工资标准,那个地方的工资水平就会下降,相应地劳动者就会不断地流出,随着人员持续和频繁的流动,各个地方的工资水平就会趋近于社会平均数,最后就会形成全社会统一的工资率(剔除地区级差因素)。到那时,无论你身在何地,也无论你在什么行业或企业,只要你付出了同等劳动就能获得同等工资。我们相信,通过劳动竞争过程不同劳动者之间就会适当拉开差距,而行业(城乡、地区)之间则会保持合理的比例,从而就能解决企业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和行业之间(乃至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差距过大的问题,从而就能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当然,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还很不成熟。比如,生产要素分为物的要素和活的要素两大类,现在可以肯定物的要素的市场已经接近于完善了,但是活的要素的市场就差远了。这里的活的要素指的就是劳动,活的要素的市场指的就是劳动市场。这里的问题在于,劳动市场既没有做到充分开放(其中的突出问题就是国企垄断经营的问题),又没有做出科学的理论说明。我们都知道,在生产诸要素中人是活的要素,是生产力中具有能动性的要素。人能否充分发挥积极性决定着生产发展的方向和程度,其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人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劳动的,工资和劳动相联系就能发挥其特有的激励功能,从而就能充分地发挥人的积极性,就能充分地发展生产力。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在配置劳动资源过程中还远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这样人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也就不可能充分地发展生产力。比如饱受诟病的“电力行业抄表工年薪十万”的问题一直也没有得到解决。此外,还有行业垄断问题,城市垄断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妨碍了劳动者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但是,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这些问题就必然能够得到解决。这里的条件是,科学地证明劳动商品范畴,并创造出劳动商品能够充分实现的市场条件,只有到那时我们的改革开放才算获得了最后的成功,才算建立起了真正的市场经济。
此外,现实中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工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过低,还有某些国企高管自定高薪的问题,还有拖欠工资的问题,等等。但是,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由于改革还不彻底所造成的,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随着民主制度和法律法制的日益完善,这些问题自然就能得到解决。
三、几点结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只有证明了劳动商品范畴才能科学地说明社会所有制,才能科学地说明按劳分配原则及其具体实现形式,才能科学地说明现实经济的计划性,否则,这些问题就无法做出科学的说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建立在劳动商品范畴的基础之上,否则就不可能建立起科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