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后强 郭丹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政协章程指出:“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全面深入推进,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进程,随着“四个全面”战略的部署和落实,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更加凸显。
一、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及问题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为主要方式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依法治国的有效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我们在对政协民主监督现状调研分析中观察到,政协监督的实际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在人民政协实际运用监督职能中,其监督的力度、效果等等都不尽如人意。在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中,民主监督应当是最弱的方面。
民主监督机制建设不够完善,为民主监督开辟的监督渠道较窄,授予的监督权力不充分,往往形成监督走过场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这一职能的发挥远没有做到应有的程度和范围,还没有使这一工作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著名学者,武汉大学虞崇胜教授在分析导致政协民主监督软弱乏力主要原因时指出,对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当前基层政协民主监督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普遍存在着组织化意识不强、措施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佳、水平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认识不够。对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够表现为民主监督组织化的意识不强。认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尚处于自发被动阶段,履行监督职能只能顺其自然,过多强调的是委员个体作用,谈民主监督组织化还为时过早。(二)机制缺失。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缺乏完善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反馈机制。民主监督外部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展缓慢,监督无章可循,弹性很大,普遍缺乏程序性、约束性、操作性的规定。提高民主监督组织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松懈、软弱、低效长期以来是实务界和学术界的重要话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讨,但困扰政协民主监督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特有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产物。充分运用并不断完善已有的民主监督形式,同时根据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民主监督形式,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这应当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重要任务。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困扰政协民主监督的问题所在:一是从政治体制方面思考,诸如政协权力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构、民主监督权的赋权问题等等;二是从监督方式及措施设计方面思考,比如监督方法、工具问题等等。第一个方面的问题因为涉及国家政体,不在本文讨论之中。
我们认为就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现实性方面,政协民主监督从工具意义上思考有较大的创新空间。
监督的有效性、实效性、合法性、可操作性是我们研究的起点和原则。
政协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为主要方式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许多监督案例提示,缺乏对监督对象行为的有效分析观察,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和空泛,很难起到监督实效。监督对象是处于复杂社会网络中的“个体”(包括个人和机构),监督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监督方式和工具的复杂性。现有监督方法的单一、事后是监督结果的低效性、滞后性原因。正是基于这一观察,我们引入社会关系网络理论,探讨政协民主监督的方法论创新。
二、社会关系网络理论及运用
社会关系网络研究分析法的重点是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络整体结构进行分析。该方法有别于传统的定量或定性研究方法,关注的重点是行动者的关系数据而非属性数据或观念数据。由于个人嵌入其所处的社会结构中,个人的社会行动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因此社会网络分析法是研究组织网络和行为,且避免定性研究过度社会化和定量研究低度社会化问题的最为有效的方法。社会网络研究可以将定量资料、定性资料与可视化图表整合起来,弥补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各自的不足。
马克思对社会关系作出透彻深刻的分析:“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同个体的人组成了人类社会,个体的人在各种社会生活(包括经济、政治、法律等范畴)中与人类社会建立的关系即为社会关系。这里所指的“个体的人”是广义的“个体的人”,即是说“个体的人”既可以指单个“内在生命物质本体与特定的大脑意识本体构成整体的自然人”,也可以指单一的进行各种社会活动(包括经济、政治、法律等范畴)的主体,如企业,政府、组织、机构以及党派等。
1969年,米切尔(Michell)提出社会关系网络实质是“某一群体中个人之间特定的联系关系,其整体的结构,可以称之为该群体中个人的社会行动”。这一定义中的“个人”的概念被延伸为单一化的组织、企业、群体甚至国家等活动主体。社会网络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及它们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
社会关系网络理论主要包含如下核心概念,这些核心概念确定了社会关系网络的主要分析方法和分析路径:
强弱关系。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研究找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提供工作信息的人往往是弱关系。他据此首次提出了关系强度的概念,将关系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认为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关系必定是弱关系。强关系维系着群体、组织内部的关系,弱关系在群体、组织之间建立了纽带联系。通过强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重复性很高,而弱关系比强关系更能跨越其社会界限去获得信息和其他资源。
嵌入性。强弱关系概念的提出对社会网络分析产生了重大影响,回应了经济社会学家波拉尼提出的“嵌入性”观念。在此基础上,格兰诺维特对经济行为如何嵌入社会结构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他认为,经济行为嵌入社会结构,而核心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生活中的社会网络,嵌入的网络机制是信任;信任来源于社会网络,嵌入社会网络之中。因此,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嵌入社会网络的信任结构之中。
结构洞。由美国社会学家伯特在格兰诺维特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结构洞是两个行动者之间的非冗余的联系”。对于三个行动者A、B、C来说,如果A和B有联系,A与C有联系,但是B和C之间不存在联系的话,那么B和C之间就相当于存在一个洞。A、B、C之间关系的这种结构就是一个结构洞。A是结构洞的中间人。伯特认为,结构洞能够为中间人获取“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提供机会,从而比网络中其他位置上的成员更具有竞争优势。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于结构洞中的中介位置的职位极多。如政府部门具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企业的市场部主管、客户主管等等,这些角色就是一个结构洞的中间人位置,对于其占据者来说价值非凡。
社会资源。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对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强度假设”进行了推广,进而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那些嵌入个人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源——权力、财富和声望,并不为个人所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个人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来获取的。
当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时,如果弱关系的对象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他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网络成员的社会地位、个体与网络成员的关系力量决定着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林南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的三大假设并进行了检验:1、地位强度假设:人们的社会地位越高,摄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越多;2、弱关系强度假设:个人的社会网络的异质性越高,通过弱关系摄取社会资源的几率越高;3、社会资源效应假设:人们的社会资源越丰富,工具性行动的结果越理想。
根据社会关系网络理论,政协民主监督的对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是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特定“个体”。
根据这些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可以确定一个网络中的“强弱关系”,发现、确定特定网络关系中的“信息桥”。
根据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核心结构,我们可以把握经济行为如何嵌入社会结构。
根据结构洞理论,我们从结构洞能够为中间人获取“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提供机会,从而比网络中其他位置上的成员更具有竞争优势。
根据社会资源理论,我们可以重点关注掌握丰富社会资源的特定部门、岗位和职务的“个体”,建立“公共资源”信息流程节点控制和管理台账。
社会网络分析法能够实现对党政机关等网络内的组织与组织关系、个人与个人关系、组织与个人关系、个人与组织关系以及组织关系网络整体结构的分析,监督主体通过数据处理,运用线、密度、中心度、中心势、聚合因子、位置、角色等社会网络分析具体指标对监督对象关系网络进行度量。根据对强弱关系的分析,分析嵌入关系,掌握网络中的结构洞,对监督对象行为偏差性分析做出预判,实现“事前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三、政协民主监督运用社会关系网络的可行性分析
(一)技术可行性
复杂系统与复杂网络已在全球掀起一股研究热潮,已成为21世纪跨学科交叉研究的重要科学。上世纪末,美国圣塔菲研究所经过近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复杂系统研究已从早期的哲学思辨(如耗散结构、混沌、分形等)到计算机建模(如元胞自动机、多智能体等),到基于现实社会系统的实证研究(如复杂网络、社会计算、经济物理等)。因为对于复杂系统来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采用人工计算根本不可能实现。社会网络是一类特殊的复杂网络,统计网络模型向来是社会网络模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基于指数随机图模型(p*模型)对社会网络进行构建和分析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统计数学的发展迎来新的发展高潮。
国内对基于指数随机图的社会网络建模发展较晚,且大多局限在应用领域,主要有刘军运用指数随机图模型对法村社会支持网进行了分析;任义科等利用指数随机图对深圳市农民工社会网络结构进行了分析;陈爱萍等利用指数随机图对网络新闻媒体网络进行了分析;吴铭等利用指数随机图模型对微博链路进行预测等。
我们近年利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研究“中共党内宗派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以及“ 社交网络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通过我们的研究积累,我们认为运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研究政协民主监督问题是解决目前政协民主监督对象不清、问题不明、针对性差的有效方法。
(二)监督主体的特殊条件
我们提出政协实施民主监督中运用社会关系网络理论和技术,是基于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特点分析得到的启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但是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有着独特的优势,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一,监督主体的代表性。人民政协由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政协委员的构成和产生一与人大代表不同,人大代表的构成和产生是选区制,政协委员的构成和产生是界别制,政协委员在涵盖党派、群体和职业方面具有与人大代表不同的特殊代表性。
第二,监督内容的广泛性。政协民主监督既有对政治过程的监督,也有对国家机关的监督,还有对政协自身的监督。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联盟,在政治上有巨大的包容性更容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第三,监督形式的多样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既有政协组织的整体监督,又有党派界别的特色监督及委员的个人监督,各个层面构成一个整体,体现了全方位、多样性和灵活性结合的监督形式。
第四,监督结果的实效性。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不具备强制性,但由于其最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因而具有很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往往被监督者特别重视。
第五,监督水平的专业性。政协委员分配和产生的特殊性决定了绝大部分委员属于本界别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能够秉持科学、理性精神客观冷静观察和思考问题。
第六,监督对象的全面性。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而不是国家机关,但可以在国家机关之外通过适当途径对国家机关进行民主监督,这种兼有体制外监督和体制内监督特点和优势的监督方式,具有其他监督方式不具备的特殊价值和特别价值。
通过对政协民主监督特点的分析,我们认为在政协民主监督具体路径、方式、措施方面可以做技术性、工具性创新。这种创新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根本原则,区别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政府的行政监察监督、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司法部门的司法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以及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其他形式的社会监督都不同,充分利用政协组织的非国家权力机关属性、政协委员界别分布的广泛性及业内“精英”的高素质专业能力、非强制性监督的弹性空间等等,将社会科学新理论、自然科学新思维和技术科学新工具结合起来,实现对复杂系统的有效控制,这是政协民主监督创新的得天独厚条件。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