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海金 时评人
9月1日起,安徽省乡村和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陆续启动。今年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将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9月4日《安徽日报》)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这已成为社会共识。前不久,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诚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支撑分级诊疗的重要制度安排。然而,长期以来,社区医院、基层医院的冷清,家庭医生服务的缺席,加剧了医疗资源在城乡之间、大城市和中小城镇之间的分布失衡,加剧了由来已久的“看病难、看病贵”矛盾。试想,如果相当一部分的患者愿意接受签约家庭医生的服务,有点小病小疾的时候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求医问药,不但给患者和家属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也必然会得到大大的缓解。
其实,家庭医生在有些国家非常普遍。然而,家庭医生服务在国内尚未成熟,很多地方还处于试点阶段,推行家庭医生服务还面临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比方,家庭医生的配置是否会“僧多粥少”、家庭医生的能力水平是否能适应家庭患者的需求等。这些都或多或少制约着家庭医生的进一步推广。推行社区医生签约服务之所以会遇冷,根本原因就在于“信任危机”。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仍有六成居民对社区医院医术和医疗条件感到“不放心”。前不久媒体报到的“广州家庭医生签约率不到10%”即是例证。从这个意义上说,签约家庭医生的生命力在于其医疗服务水平,如果社区居民能感受到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实惠和好处,常见病、多发病自然在社区就能解决掉,“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自然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当前,对于方便患者看病而言,各方需要扩大家庭医生的影响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的质量,让家庭医生赢得更多欢迎和支持。这就需要家庭医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签约协议书的规定在既定时间内落实责任。而关键一点,是要让家庭医生的技能水平基本满足患者就诊需要,避免家庭医生“好看而不中用”的情况出现,因而要加强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还要让更多资深医院、医生加入到家庭医生服务行列,使家庭医生更具实用性、家庭医生队伍更加稳定充实。
应当承认,目前,家庭医生服务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仍停留在“意见” “方案”层面,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因此,签约家庭医生还需要一揽子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家庭医生职业准入制度,赋予居民对家庭医生的选择权和评价权,以及对于可能是家庭医生误诊引发的纠纷,建立一个公正、专业的评判机制;尤其是要制定监督签约医生执业的法规制度,建立借阅程序,搭建举报渠道,让签约家庭能够随时反映医生的违规违法行为,给签约家庭一颗“定心丸”。
值得注意的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不能只关注制度的功能设计,还需考虑到基层全科医生的权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从待遇上、思想上、工作上关心他们,提高其积极性。譬如,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以签约服务为导向,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建立签约服务预付费机制,将基本医保基金、公卫服务费、签约居民自付费和财政补贴等按人头打包预付,实行节余奖励、风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