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1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的五大路径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罗西豹 郑鈜 郑妮

  

  以树立法治信仰为基础。为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做好理念储备和思想指导,是前提性、基础性的工作。要保证依法治国、强力反腐从理论变为现实,思想的转变和观念的形成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来看,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理念的追求和升华。因此,必须在思想上形成保持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的共识,自觉把个人的观念和行为与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结合起来,将法治的权威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结合起来,将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外化于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与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目标一致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腐败往往与权力纠缠在一起,党员干部的腐败不但比普通群众更加容易,而且形成恶劣影响的程度也更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能不能落到实处,从严治党能不能落到实处。应当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明确法律的底线原则和红线思维,坚持用法治理念塑造党员思想、规范党员行为,将强力反腐首先在党员干部身上应用实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依法依纪严格惩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将党的自身建设与领导地位的巩固结合起来,形成凝聚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各项工作的核心。

  以完善立法体制为手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和谐统一,就是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通过健全立法体制,遵从实事求是、立法为民的理念,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更加广泛地倾听民声、汇聚民智,把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用完善立法的方式支撑起来。应当梳理强力反腐的难点,明确强力反腐的重点,提炼强力反腐的要点,把反腐的制度篱笆扎得严密结实。具体而言,就是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推动地方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制度基础。

  以坚持严格执法为重点。应当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出发,把最有利于强力反腐的机制,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执法部门应当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执法,正确处理好严格反腐执法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并将其作为执法部门转变工作方式,创新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反腐执法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的条件,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督促执法人员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立体化执法和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用法治强力反腐的良好局面。

  以强化公正司法为保障。应当在司法上形成有效保障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高度统一的法治环境,实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最终目标。司法机关应当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确保发现腐败、惩治腐败能够通过良好的司法环境和司法运行得以实现。司法机关应当积极检视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历史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抓住腐败的预防和惩治这条反腐司法的主线,充分依据现实完善有关司法政策,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履行司法反腐的社会责任,拓展司法反腐的社会效果,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与强力反腐的行为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