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海金
2004年国家出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一些人晚上突患疾病,需要就近买药救急,24小时药店就成了维护市民健康的刚需,自然应该有药店在深夜坚守,为公众的健康守夜。
大多数药店之所以无法做到24小时售药,仔细分析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夜间营业额远远不及白天,这是很多药店不愿24小时营业的重要原因。再说,夜间买药者寥寥无几,因夜间突发急病而寻求药店并不具有普遍性,所以要求所有药店夜间开放是资源的浪费。其次,对于一些位置偏僻,实力又不强的药店而言,夜间开放的运营成本的确太高,比如药店夜间营业额往往不足日营业额的1%,再加上水费、电费、人工费等,长此以往,药店将会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让药店熬夜做只赔不赚的生意,显然是没人愿意干的。再次,从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着想,药店必须考虑在深夜开放的不可预测性,如果连安全都没有保障的话还不如不开。还有就是,从患者用药安全的角度来说,药店不可能让驻店药师全天候在岗销售处方药,这对于前来买药的患者而言,其实也是没有安全保障可言。
然而现实是,谁也不能保证只在白天生病或受伤。像退烧药、创可贴、肠胃药、止痛药等常用药品,夜里去医院看急诊不仅有点小题大做,有些病或受创处也耽搁不起时间,如果能就近买药,无疑能给人们带来很多方便。尤其是住在郊区或农村的居民,去最近的医院看急诊也许要一些时间,而数量远比医院多的药店本应发挥更大的作用,也省得让本就不堪重负的医院急诊室更加拥挤。
显然,要让更多的“24小时药店”真正为公众健康守夜,还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管疏结合。其一,因势利导、合理规划药店布局。其二,有必要辅之以行政手段,让24小时药店进入政府扶持的公益项目范围内。再次,增强药店社会责任意识,与药店诚信评定相结合。 此外,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使“24小时服务”既有制度的形式,又有制度执行的内容,从而确保监管的执行力。唯此,药店24小时售药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