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臭骨熬汤是学校食堂商业化的注脚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廖海金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福德镇中心小学校初中部食堂用碎骨残渣熬汤,而这些碎骨属于“垃圾骨头”并“散发恶臭”。事情暴露后,校方一度想要深埋销毁,却被情绪激动的家长要求挖出。经学校保卫科核实,该校初中部食堂业主采购的两袋鸡骨确实变质发臭。(9月7日中国广播网)

  食以安为先,学生食安,先中之“先”。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学校食堂,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稍有疏忽,极有可能会造成群体性的事故,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重大课题,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而让孩子在学校里吃上健康、卫生、安全的校餐,则是重中之重。

  然而,近年来经媒体曝光的学校食堂“惊悚事件”委实不少,比如广州交通技师学校“食堂阿姨啃完骨头扔回汤里给师生吃”,比如这次曝光的“臭骨熬汤”,都是通过偶然因素才被发现。就拿恶臭骨头熬汤来说,这是一种趋利思维下的良心道德绑架。文中出现的这一小学的食堂问题绝非个案,甚至可以说是在各类学校中普遍存在。今年初卫生计生委网站通报了2014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统计出去年全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60起,中毒5657人,其中死亡110人,较2013年相比数量有增无减。究其主要原因还是食物污染或变质、加工不当、储存不当及交叉污染等,更让人痛心的是学校集体食堂是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

  学校食堂频频出事,跟其管理体制有关。在当前中小学,社会承包经营学校食堂是主流,这解决了学校自主经营效率不高、财力不足等问题,但带来了饭菜质劣价高、卫生堪忧、监管乏力等一系列问题。在很多学校,食堂一旦被“外包”,学校就成了甩手掌柜,拿不出有效的监管措施,还无视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外包”因缺乏监督,往往还成了权力寻租的温床。权力不受监督、制度漏洞百出、管理混乱无序,为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敲醒了警钟。此次臭骨熬汤的食堂,就是承包出去的。

  其实,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一些地方也都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外包的现象进行了清理。就四川而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教育厅于2014年8月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食堂许可办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而该学校外包食堂、企图销毁臭骨的种种行为,均违反了《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退一步讲,即便食堂是承包出去的,学校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监管之责,出了问题还需承担连带责任。绝不能“一包了之”,更不能对不正常的现象听之任之。否则就是对学生健康安全的极不负责。

  餐桌无小事,此次的垃圾骨头不过是冰山一角,但其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整个社会的关注,这就是,学校食堂的安全漏洞亟待解决。因此,必须完善落实各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更加严格的校园食品采购追溯机制,预防校园食品的安全风险,另外,还要强调学校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责任,一旦发现食品安全漏洞,必须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并进行惩罚。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渝水区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