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用“放水养鱼”思路 处理部分企业纠纷
四川省高院近日发布《关于依法审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于涉企业债务、企业破产等案件,意见要求,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采取审判策略:对于一些基础条件好、尚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思路,通过多种方式促成债权人给予负债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一些被市场淘汰、确已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引导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和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依法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厉制裁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等行为。 (王英占)
四川首次定向
承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7.58亿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四川省成功发行2015年定向承销专项债券47.58亿元。此次债券共分3期发行,期限分为5年、7年、10年,发行规模分别为23.79亿元、9.52亿元、14.27亿元,发行票面利率为簿记建档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浮15%左右。
这是四川省首次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谓“定向承销”,是指地方政府面向存量债务中特定债权人,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地方债,用以置换本地区地方政府相应的存量债务。换句话说,哪个银行借给地方政府的债务,就去找哪个银行定向发行置换债券。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定向承销方式进一步丰富了四川省债券发行方式,有利于推动我省高效、便捷地开展存量债务的置换。
本次发行的定向承销专项债券所涉及的资金将被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同时,四川省正在编制的3年滚动预算管理也要与债券进行衔接,将其纳入更长的时间纬度进行管理,为防控债务偿付风险加上“双保险”。
今年以来,四川省公开招标发行两批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共950亿元,加上本次发行的定向承销专项债券47.58亿元,总额近千亿元。今年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的总规模在1800亿元左右,对于剩余额度,年内还将陆续安排其他批次债券发行。
(陈岩)
环境违法解决不到位
四川地方政府领导
可能会降级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解决不到位,县政府以上主要领导可能会降级。《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了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被处分的九种行为。
草案代拟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九种行为之一的,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给予免职、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九种行为中,包括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不力的;以及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不重视,解决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