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强调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和回购股份。
应该说,四部委出台三项政策措施犹如“三味猛药”,直接对准长久以来A股市场萎靡不振沉疴。当下A股市场暴涨暴跌怪象,其根源在于资本市场机制缺失,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若仅靠政策人为救市不仅难以抒缓股民恐慌情绪,且无法从深层肌里上根除股市顽症,会使股市狂涨暴跌如同“癫痫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从6月29日股市暴跌以来,国家队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出巨资拯救股市危机,只能算是治表之举;时至今日,A股仍没走出低迷状态,差强人意。
显然,国家四部委选择此时此刻开出“三味药”,仍是救市政策延续,虽然饱含了不少无奈情绪;但这种救市策略才是真正治本之举,显示了中央政府对激活资本市场的坚定信心,无疑又打出了一击金融改革有力“组合拳”,为提振股市信心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可谓意义重大,值得称赞。
众所周知,自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由于相应制度缺失及监管不到位,A股市场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股市没有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民众也深受其害。尤其在这一轮股市暴涨暴跌中,恶意做空、违规减持等问题较为严重,导致这些问题除了人为操纵因素外,最根本原因还在于上市公司良莠不齐,缺乏严格自律意识,致使整体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因此,四部委出台鼓励现有上市公司进行兼并重组,并决定给予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并购重组取消行政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及通过批量安排上重组委会议、提高审核效率及其他优惠政策,使上市公司兼并重组进入了快车道,能有效整合上市公司资源,实现优胜劣汰,淘汰一些业绩不良劣质上市公司,实现整个上市公司生态优化,从而确保中国资本市场机体长久健康发育。
而且也要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已确立多年,但由于硬性约束机制不到位,仅少量国有控股公司实行现金分红。据证监会资料,2014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红占现金分红总金额76.9%,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分红占总金额比重达48.4%。可见,大量上市公司仅通过增派股份方式给股民“分红”,股民无法真正分享上市公司发展成果,也无法让民众成为上市公司真正投资者,更无法遵循股市价值发现规律,广大股民只能通过追涨杀跌、高额配资加杠杆等冒险投机炒作方式来实现收益,从而推高了股市泡沫,加剧了资本市场投资危机。因此,四部委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现金分红制度,提高分红水平,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同时,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及实施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率等政策措施,能使广大股市投资者获得及时、稳定回报,使广大股民成为上市公司真正投资者,可有效遏制股市投资中的盲目冒险投机行为,更好地增进资本市场公平性,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投资利益,并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市场地位公平,彻底消除资本市场价格与价格不对称的扭曲投资行为,彻底抑制股市暴涨暴跌现象发生。
尤其,一些上市公司及其高管通过违规减持套现方式,在很大程度上给股市健康发展笼罩了阴影,也成了股市暴跌和引发恐慌的重要诱因。因此,四部委此次规定当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市净率任一指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时,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回购股份;公司可以预先设定好触发回购的指标阀值,可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并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上市公司回购提供资金支持。这些规定,不仅可有力防止股价过度下滑引发股票“抛售”恐慌情绪,使其成为资本市场“稳定器”;且更为上市公司顺利实现回购提供了现实可能,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本构成,促进上市公司自觉形成社会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充当资本市场稳定的忠实维护者。
但令人意犹未尽的是,仅四部委出台上市公司管理规章,弹性过大,缺乏有效强制力和约束力,笔者更希望将现金分红、股票回购等政策措施纳入立法程序,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彻底消除股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莫开伟,供职于湖南省怀化市银行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