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通报《国网湖北电力公司关于2015年4-6月份月份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共9家电力设备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其中电线电缆供应商2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及湖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由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供武汉2014年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控制电缆(KVVP2,1.5,7,不阻燃,22型),被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绝缘线芯绞合结径比不合格,实测33,标准:最大20。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的;决定暂停中标资格两个月。
由新缆集团有限公司供武汉御龙湾住宅配套工程的电力电缆(型号:①WDZC-YJY33-0.6/14*150;②WDZC-YJY33-0.6/14*185),被国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①绝缘平均厚度实测:1.2、标准:1.4,绝缘最薄处厚度实测:1.09、标准1.16;②绝缘平均厚度实测:1.5、标准:1.6。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决定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
(汪闻)